张家界市地处武陵山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我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强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创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全市森林覆盖率已达65.34%,自然保护地已达26个,野生保护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持续攀升。但随着野生动物数量的急剧增多,野生动物(重点是野猪、猕猴)伤害群众及农作物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为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最关切的问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张家界,今年来,张家界市林业局结合“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开展野生动物致害防控走访调查,实施一系列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失,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不断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保护得到全面加强,特别是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全社会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日益增强,动植物资源得到了良好地保护,其种群数量急剧攀升。猕猴由于没有天敌的影响,其数量、种群迅速增加,据中南林科大专家的评估调查,张家界核心景区内数量已达4000余只。据区县调查统计,全市野猪数量已达8000余只。猕猴、野猪主要危害水稻、玉米、红薯、竹笋等农林作物,同时危害家畜家禽,甚至对周边群众和景区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时有造成危害。
据统计,2022年,全市发生猕猴、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事件2885起,进行人身伤害补偿422.26万元。其中武陵源景区发生猕猴致害事件2592起,保险公司进行人身伤害赔偿336.47万元,区委区政府进行人身伤害、农作物补偿48万元。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猕猴伤人由2017年的3.5起/万人上升至2022年的17.6起/万人。猕猴、野猪对全市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保护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大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要求野生动物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猕猴数量,减少致害事件发生。2021年4月,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检察院向张管局发出了有效治理“猴患”问题的检察建议;同年7月,省人大亦对武陵源景区提出了有效治理猴患的建议,“猴患”的治理已成了近年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两会”的热点话题。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推进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试点工作。为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野生动物肇事矛盾,构建我市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体系势在必行。2022年全市全面启动了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理赔工作,永定区投保50万元,慈利县投保10万元,桑植县投保20万元,八管处投保10万元,分别与保险公司签订了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协议,武陵源区采用游客进入景区内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元/人)的模式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2023年,市林业局又争取省级资金60万元,分别在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开展野生动物致害商业性保险理赔试点工作,共理赔案件2145件,赔付342万元。积极争取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保险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保险额,提高补偿标准,使人民群众利益损失降到最低,切实保障好群众利益。
(二)深入广泛宣传教育,强化野生动植物执法监管力度。一是丰富宣传方式。以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清风行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要求各区县将活动开展做到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进林区。在野生动物频繁活动频繁区域或重点地段设置警示标志,特别是加强景区内猕猴伤人警示宣传,在游客集中区域设置警示牌,增加安保人员随时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勿逗惹、投喂,增强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全市林业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清风行动”“国门利剑”“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网盾行动”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执法行动。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四员”特别是生态管护员作用,加强对重点物种栖息地的巡查巡护工作,及时清除非法捕猎捕捞工具,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非法捕杀捞采野生动植物行为。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区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通过屋场院子会、村村响、公开信等方式,大力宣传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的理赔政策,逐渐加强群众对于野生动物致害理赔的意识。在理赔过程中,我们积极宣传补偿政策和标准,应赔尽赔,使受损农户得到合理经济补偿,从而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合理性和重要性,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更加浓厚,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妥善处理保护和致害矛盾,积极开展种群调控。一是猕猴种群调控。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有效治理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内猴患,张管局充分借鉴国内科学先进做法,启动了景区猕猴种群调控工作。市林业局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地实施,多次到张管局调研猕猴种群调控工作。省林业局2023年初下达猎捕分流500只猕猴计划后,市林业局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牵头组织动物学、生态保护学专家,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武陵源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对张管局制定的猎捕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和部门审查,修改完善了猕猴猎捕方案,并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23年完成486只猕猴种群调控分流工作,后续将对猕猴种群调控后的成效进行专项监测与评估,形成专题报告予以备案。二是野猪种群调控。2021年,我市批准成立了“云山护农狩猎社”组织,并邀请中南林科大周训芳教授对该组织进行了专业培训。今年,我们根据省林业局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猪致害种群调控调研,督促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对野猪种群开展监测评估工作,牵头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形成意见,向省林业局申报野猪猎捕限额计划。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公布新调整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已被调出“三有”名录。野猪调出名录后,开展猎捕活动程序更加便捷,我们将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预防减少野猪致害事件发生。
三、经验启示
(一)压实工作责任。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态补偿制度,构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体系,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财政、林业、保险监管、承保机构等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解决因补偿程序或结果产生的纠纷,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妥善解决人与野生动物日益突出的矛盾,推进野生动物致害防控补偿工作。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和危害防控的宣传,引导群众科学理解保护与防控致害关系。充分利用移动电视、数字报刊、网络自媒体等新兴媒体,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宣传力度,积极深入基层,广泛宣传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机制,扩大野生动物致害理赔覆盖范围,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
(三)强化协作配合。建立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监管机制,科学分析评估近年来野生动物致害损失数据,掌握辖区野生动物致害特点、规律及趋势,摸清底数,科学制定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好理赔异议。监督承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理赔方案,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救助补偿。市、县两级林业部门适时予以调度通报,强化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