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樟树市林业局在江西樟树芗溪省级湿地公园放飞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草鸮。
6月10日,樟树市林业局野保站接到临江派出所民警移交过来的老鹰,民警称:这只老鹰是村民在家里发现的。经工作人员检查鉴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草鸮,也俗称猴面鹰,其身体没有外伤但进食量较少。工作人员推测草鸮因觅食误入村民家里,可能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其受到惊吓进食缓慢。经过工作人员三天的细心喂养照顾,草鸮恢复了正常的进食。
在确认草鸮可以正常飞行且拥有野外生存能力后,于6月13日将它带到生态环境优良的省级湿地公园里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