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改造:福州三坊七巷未来这模样

2005年12月24日 09:37东南快报

    保护面积556.8亩 

    浙江园林网12月24日消息: 据透露,《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北至杨桥路、东至八一七路、西南至道山路、东南至吉庇路、西至通湖路津泰河,保护面积556.8亩。保护更新后的“三坊七巷”将是福州市的民居博物馆、文化名仕汇聚的特色小区,力争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保护区。

    保护更新后的“三坊七巷”将具有旧坊故里、人文荟萃、温馨宅院、名人故居汇聚的典型古街坊风貌。

    对街区硬质特征保护包括:对有序鱼骨状街坊的保护,对连绵起伏的屋脊、坡屋顶构筑的天际轮廓线、街巷口门拱门楼、粉墙灰瓦、朱门雨檐、门斗、条石路等独具内涵构成的连续坊巷界面的保护;对多进式的前堂后寝边花厅的平面格局的保护;还包括对“观音兜”式封火墙、夯土防火墙、飞檐翘角等墙式的保护。

    原建筑结构不得触动

    在确定的范围内将依据现状建设和遗存现状分别制定保护措施,对42个文保单位、挂牌保护民居以保存方式进行保护,保护面积为81.75亩。这些单位严格日常性保护,适度维修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原则上不允许异地重建。

    对连片的、保留相对完整的民居和街巷风貌地块,以修缮的方式进行保护和控制,修缮的力度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以不触动和改变原建筑的结构为准。该类型地块是集中体现街坊、巷风貌的主体,必须在沿街、巷立面等进行重点控制。保护范围总面积123亩。

    保存质量状况不够好但仍能体现原街坊风貌特色的建筑或是与保护风貌基本相符的建筑,采取装饰的方式进行保护和改善。这些建筑主要集中在八一七路沿街、南后街及各坊巷口,装饰地块面积79.5亩。

    严格控制新建筑高度

    新建是指与历史街区面貌不符必须改建、新建的部分。只有在确定的采取整饰和更新措施进行保护的用地上才可以新建建筑。福州全市其他历史地段濒临破坏的旧民居将迁建于新建部分,更新近几年来在街区内乱建、乱搭盖的公房和私房。

    新建部分的设计必须与街区风貌严格一致或协调,在街巷立面、山墙、封火墙、屋背及端部装饰、大门处理色彩等重要建设特征上应与原风格一致。

    在三坊七巷保护界线范围内,绝对保护区中建筑屋脊控制在7米以下;建设控制区中建筑控制在三层以内,建筑屋脊高度应低于10米;环境协调区建筑控制在四层以内,建筑屋脊高度不得超过13米;更新改造区建筑控制在七层以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沿坊巷的建筑不得超过二层。

    基础设施一次性搞掂

    对基础设施的改造采用先进的地下工程,在不破坏街坊地面构材和形式的前提下,埋设供水、供电、电信、雨水、污水、燃气等管网。

    对各民居建筑内部的电力、电信及供气管线,将采用先进材料尽快改造,消除电线火灾隐患。配备先进的手提式泵消,消防用水以管道供水为主,结合园林配设必要的消防用水源。同时,通过集中建设停车场解决居住和公共建筑(特别是旅游活动)的机动车停车问题。

    街巷口门楼要重建

    目前,三坊七巷街区内最北侧的杨桥巷、南侧的光禄坊和一街之隔的吉庇巷早已被辟为马路。虽然这“一坊两巷”位置没变,痕迹都在,但旧貌已经荡然无存,所以“三坊七巷”实际上只剩下“二坊五巷”了。

    《规划》要求严格保护南后街与现有“二坊五巷”的鱼骨式街巷格局,对局部因后来加建导致巷道过窄的建筑应予以拆除。控制“二坊五巷”与八一七路、大光里、闽山巷、南后街、通湖路南段、通湖路的共17处交叉口。重建街巷口门楼,保护街坊入口景观、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