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制定城市道路绿化标准指导城市绿化工作

2005年03月31日 10:57中国花卉报郭云龙

    浙江园林网3月31日消息: 记者报道江苏徐州市今年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江苏省文明城市”的任务结合起来,提出了“四城同创”的工作目标,并专门制定了《市区主要道路绿化标准》来指导今后的城市绿化工作。
    
    据徐州市园林局绿化处有关人士介绍,2004年底,该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四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并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徐州市现状,制定了绿化任务与标准,对落实市区主要道路绿化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徐州市《市区主要道路绿化标准》对绿化中的行道树、绿地建设、道路设施等十多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要求行道树树种统一,规格一致;沿街两侧可绿化的空地、硬化地块全部建成街头绿地;分车带绿篱修剪整齐,两侧绿地无缺株,草坪、地被无斑秃,无黄土裸露;沿路围墙全部实施拆除透绿,围墙内没有绿地的,要建设宽度不小于4米的绿地,墙外没有绿化的,沿围墙外立面栽植常绿植物,高度不低于2米;绿地内设置亮化设施,乔木下设置地射灯;拆除沿路有碍城市景观的破旧建筑,建设精品绿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