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公安部严打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2005年03月31日 13:21第一财经日报叶静

    浙江园林网3月31日消息: 昨日(30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4月1日至6月15日,两部门将联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企业法人和单位法人以及政府部门利用职权违法占用林地(湿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倒卖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在1999到2003年的五年间,全国共有1010.68万公顷林地被改变用途或被征占,其中由林地转变为非林地面积达369万公顷,非法征占用林地面积165万公顷。

    国家林业局资源管理办公室王处长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被非法占用的林地数据是根据两次林业普查结果相比较得出的,由于林地又细分成许多种,所以里面既可能有林地,也可能有林业发展用地。

    除了林地不断被侵占外,我国年均超限额采伐木材的数量已高达7554.21万立方米,而无证运输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每年高达20多万件。

    为了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国家林业局已经成立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组织、监督、协调这次行动计划的实施。

    国家林业局今年重点挂牌督办的10大案件

    1、万州-宜昌铁路湖北段非法占用林地案

    2、黄河小浪底建设管理局非法占用林地案

    3、云南省“思澜”公路非法占用林地案

    4、福建省漳平等火车站违法运输木材案

    5、黑龙江省圣浪林场毁林开垦案

    6、广西壮族自治区覃后朝、韦海杰违法买卖木材运输证案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14”捕杀鹅喉羚案

    8、四川省芦山县滥伐林木案

    9、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毁林开垦案

    10、山西省浑源县非法占用林地采石(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