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景观道被毁财政巨款重建 纳税人多掏百万元

2005年03月08日 10:22金陵晚报于志兵

 

      浙江园林网3月8日消息:本报报道的南湖2号路建好又拆、拆掉又建的事情引起各方关注。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2004年12月份建成的南湖2号路几乎就是一条白送的道路,不需要政府掏钱。施工乙方、优凝洛布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称,新路最起码使用个五六年不会有问题。但有关部门为何却要放弃这样的免费馅饼,再花费上百万资金去另起炉灶呢?

市民:新路被扒让人心疼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来到了现场,工程还在继续。新路面的砖块正一节节被扒掉,工程的进度比较快,仅仅一天时间,已经往西推进了数十米。记者仔细观察了剩余路面的状况后发现,路面断裂情况并不严重,仅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块砖发生了断裂,拆出来的绝大多数的砖完好,上面甚至连划痕都很少。

明白情况后的市民张先生等人对于建设部门的做法表示不满:既然这样的一条道路不用花钱或者可以少花钱,那么为什么不能将之先用起来,然后再进行必要的维护,而却要花费上百万资金再建一条呢?这样一来,费时费力,还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商业街的生意也将因此受到影响。这么多钱,节省下来,可以解决多少低保户的困难啊!

管理部门不愿担风险

据介绍,作为一条试点路,优凝洛布公司希望能利用这次机会,探索出一条用合格便宜的材料代替目前用高价石料建设步行街的办法。公司陈伟国经理说,事实上,公司在修建这条道路的时候,早已将这笔款项打进了公司的科研经费。他称,当时是这么约定的:如果建成有问题,他们负全责,并进行拆除;如果建成没有问题,那么象征性地给一点钱。对政府部门而言,差不多就是天上掉的馅饼。

陈伟国坦言,测试的结果虽然不太理想,达不到当初承诺的30年使用时间,但保守估计,道路可以继续使用10到15年,最低也可以使用五六年。而且,他们在一年内还可以负责道路的维护。

那有关部门为什么又要大费周章地去拆除呢?

陈的理解是,主要还是怕承担责任。这条路是建邺区“十运会”之前的一个关注率比较高的项目,有关部门节省钱的出发点也是良好的。但“多花了钱”的责任与将来的“质量不好的工程”的责任比起来,可能是有关人员宁愿选择多花点钱,也不愿意留下这条新修成的路。

纳税人至少多掏100万元

据介绍,被拆掉的道路,每平方米的材料费二十几元。优凝洛布公司前后一共花费了二三十万元,其中包括人工费(约总造价的10%)、辅助材料等。优凝洛布公司有自己的加工企业,材料是自己生产的,所以相对也比较便宜。

    相对应的是,景观路重新铺设的石材每平方米是200元,街道总长约400米,宽12米,总面积约4800平方米。这样一来,工程仅路面石材一项就要花费近百万元。另外,还要加上其它辅料和人工费等。因为完全是靠财政拨款,纳税人为此就至少要多掏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