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高明:生态文化是圆明园防渗要害【评】

2005年04月22日 08:44新京报蒋高明


    浙江园林网4月22日消息: 4月21日《新京报》报道,11名专家4月20日公开表示支持圆明园防渗工程,他们各自从专业角度论证了该工程的合理性。

    一种观点认为,“任何反对防渗做法和主张拆掉防渗层并要求维持圆明园历史面貌的人,实际忘记了北京水情面临危机的现实”。该专家所指的这个现实就是“前几年圆明园就呈现着湖水干涸鱼死草枯的悲惨场面”。这是个现实,但不是事实。死亡的鱼是否是人工养殖的呢?因为从圆明园管理处提供的照片上看,那些鱼儿个头均匀一致,物种整齐划一,在一个自然湖泊里,不可能有这样的生物群落。我们自然会问,是谁放养了大量的鱼儿,而又不顾水可能会枯干,任其死亡?谁是伤害这些鱼儿的真正“凶手”?草枯更不可能是事实,即使没有湿地,北京年均577毫米的降水量支持草本植物和树木生长都是没问题的,要是草枯树亡,最先消失的应当是“山”包的植物,因为它们离地下水更远。真实情况是,圆明园“山”包上的植物不是缺水渴死的,而是被推土机和电锯消灭的。

    还有专家称,铺防渗膜不会把圆明园变成“一潭死水”,认为只要湖岸边不铺防渗膜,水与土壤就仍然可以接触。这也是对生态规律的片面理解。水的特点就是向低处走,在走的过程中,水中的营养被带给底栖的动物和微生物,氧气供底栖的生灵呼吸,有害的成分得到净化。 


    人工铺膜阻断了这种交流,水体不可能完全净化,反而增加了污染物(塑料分解释放有害成分)。

    更有观点认为“浮水植物,湖底有10至20厘米土层就可以生长,沉水植物也只要有50厘米土壤就可以生长”。这只是考虑了“柔弱的”沉水植物,那么挺水植物呢?它们的根要扎得很深,会穿破那层膜,你就不担心了吗?当然,你可以选择不种挺水植物,像消灭乡土树木那样“防患于未然”,但这样一来,圆明园的“生态”还自然吗?如果不考虑生态,圆明园用水泥封上岂不一劳永逸!

    即使水生植物都够生长了,那层塑料膜底下的土壤动物、土壤微生物,不是会因为缺氧、缺营养、缺水而全军覆没吗?自然水体中的生命绝不是仅分布在50厘米之内的范围内,海洋里的生命最深可以分布到海平面以下15公里的地方,陆地上土层下十几米的地方分布有生命是不奇怪的。

    即使上述技术都可行,生态上还是不可行,文化上更不可行,生态和文化这“两票”还不能否决这种人工干涉圆明园完整性的做法吗?

    这些支持防渗工程的专家是在圆明园的水上动足了脑筋,但实际上水不是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我们决定要不要圆明园,要不要它的文化和生态。这个问题解决了,水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如中水和雨水利用就可能是很好的途径。

    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把经费用于研究和利用中水和雨水上,用在保护北京市的大生态上,而是花费巨资去留住“一小盆”水,这正是典型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蒋高明(中科院植物所首席研究员)


    浙江园林网4月22日消息: 几天前,国家环保总局举办的听证会上出现了几乎“一边倒”的现象,而在前天的一场名为“水资源、节水、圆明园防渗工程的思考”的论坛上,出现了另一种“一边倒”:到会的多名水利专家集体为圆明园防渗工程辩护,认为防渗工程可充分利用水资源,不会带来“一潭死水”。
    
    此前,北京市海淀区表示将会重新组织一个专家论证会对圆明园工程进行评估。看来,对圆明园防渗工程的争议正在演变成专家的争议,专家的结论很可能最终成为对圆明园工程的结论。
    
    各路专家公开对圆明园事件发表意见体现着社会的进步,也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仅从圆明园的前途而言,不同的声音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决定防渗膜的存留提供不同的分析角度,使得决策更客观,更符合实际;而从更广泛的社会层面看,专家具有可以作出判断的科学知识,如果让外行来决策势必出现“拍脑袋”工程,听取专家意见也是“科学决策”的应有之义。
    
    但是,当两种截然不同的“一边倒”现象出现时,公众的疑问是:这两种意见谁说的对?什么样的专家在圆明园工程问题上更权威?其实不仅仅是公众,恐怕相关决策部门也面临着这样的选择难题。
    
    我们注意到,前天为圆明园防渗工程辩护的大多是水利专家(圆明园管理者称,防渗工程上马前的专家论证也是由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海淀区水利局十几位专家参与的),他们的意见对于圆明园的水资源保护应该有借鉴意义。但是,我们认为,从根本上说,圆明园遗址公园的整治不是一个水利工程,“节水”只是圆明园工程的一个部分;对圆明园防渗工程的评判,更多地应该站在“遗址保护”这样的立场上,防渗工程的效果是好是坏,主要是看是不是有利于遗址的保护,而不应仅仅看节水。
    
    所以,如果对截然不同的专家观点进行分析、最终作为决策依据的时候,水利专家的意见不能忽视,但还是要注重文物保护专家的意见,同时兼听由此延伸的环保、文化、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的意见。这是由圆明园的基本定位所决定的。
    
    当下,我们需要建立一个责任明确的咨询专家约束机制,就是说,政府决策要听专家的意见,但专家提意见不能信口开河,要有一个机制,使专家对决策的结果负责,错误的决策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专家发表意见包括两个层面,一种是普通意义上的,专家以“自由表达”为主旨,积极参与社会事务,表达自己的声音。他们只要对自己的良知和本领域的学识负责,只需承担道义的责任,而不必承担过多的责任;另一种层面是由政府部门组织的、进入决策机构的专家们的意见,他们被赋予决策的权力,就要对公众利益负责,就要承担相应的可以追究的责任。
    
    在圆明园防渗工程开工前,也经过了由圆明园方组织的专家论证,其结果是同意实施这样的工程。但是,人们难免要问:“为什么当时的专家论证结果和听证会上的专家质疑声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一位市民直言,“当时的专家论证会有走过场的嫌疑,参与论证的专家有被企业‘御用’的嫌疑。”(新华社4月13日)要避免专家论证“走过场”,避免专家被“御用”,就必须建立专家决策机制,让他们有权;同时,要建立专家问责机制,使他们负责。
    
    在此基础上,是否可以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像主审法官对审理的案件负责一样,首席专家对最终的决策负主要责任;是否可以建立不同行业的专家遴选甄别机制,保证客观公正;更要建立透明程序,接受公众监督。
    
    所以,回答“什么样的专家对圆明园有决定权”这个问题,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以文物保护专家为主,同时不排斥其他领域专家的意见;二是文物保护专家要建立在“有权”并“有责”的基础上,让他们敢言、慎言。

专题链接:圆明园仍然在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