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部门的缺席以及圆明园争议的错位【评】

2005年04月26日 09:00新华网佚名

 

    文物部门的缺席与圆明园争议的错位端木 

    浙江园林网4月26日消息:圆明园的争议从发生到现在,始终被视为一个“环境问题”。争论中最活跃的角色当属国家环保部门,听证会也是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与环保部门和环境学者的高调相比,文物监管部门和文物学者们要低调得多。

    整个事件中,至今很少听到文物部门的声音。似乎连文物部门也认为,圆明园事件首先是一个“环保问题”,然后才是“文物和遗产”问题。

    其实,这种看法完全颠倒了圆明园事件的主次。实质上,圆明园的问题,首先是一个文物和遗产的问题。退一步说,就算圆明园干涸到一滴水也没有,也不会伤及其历史文化遗产的地位与价值;但如果圆明园的历史文化价值荡然无存,那么再多的水、再好的环境也失去了意义。

    笔者对圆明园听证会的文字记录做了一个简单的统计,发现了这样几组耐人寻味的数字对比:

    出席听证会的73名代表中,仅有1名是文物部门的人员,而他在发言中,也是大谈“节水”而只字未提圆明园的文物和遗产价值问题;整个听证会上,代表们提到“环境”和“水”的次数分别高达83次和443次,而提及“文物”和“遗产”只有63次和15次。

    正如俞孔坚先生所说,“文物”的概念应该由“遗产”来替代,“遗产”是一个建筑与环境、遗迹与生态血肉相连的不可分割的大系统和整体,圆明园的价值和历史沧桑感,由残垣断壁和荒凉的草木共同构成。假如建筑的遗迹被喧嚣的游乐设施彻底包围,又何谈历史和遗产的价值?毁坏草木、覆盖湖底就是对遗产系统的擅自“变动”和“破坏”。圆明园的一草一木都是组成“圆明园历史文化遗产”的要件,它们是遗产,不应擅动。

    实际上,“叫停”圆明园工程的应该是文物局,组织“听证会”的也应该是文物局。文物局是最没有理由缺席圆明园事件的政府部门。“防渗”或者还有科学上的争议,但文物和遗产的保护,已是法律板上钉钉的条文。仅凭一部《文物保护法》,文物部门就足可理直气壮地责令任何改变圆明园遗产现状的工程停工。将来《遗产保护法》出台之后,文物部门更有权这样做。

    “环保风暴”刮了很久了,文物部门是不是也该刮一刮“文保风暴”、“遗产保护风暴”呢?

    圆明园问题须听听历史学家的意见

    吴钩


    由圆明园防渗工程引起的争议至今仍未平息,据说,铺膜是否会对生态造成破坏,尚无一个权威说法,因此中国生态学会将派出由知名专家组成的调查组亲赴圆明园,对铺膜的影响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

    自圆明园塑封问题曝光以来,环保学者一直相当活跃,频频发出声音,或认为防渗工程没有影响周围生态,或认为这个工程根本就是毁掉圆明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相比之下,我们却很少看到历史学者站出来发言,从保存历史价值的角度来分析“防渗”的破坏性影响。在一场与圆明园有关的争论中,如果不能听听历史学家的意见,那么这场争论所能够给人的启示将是不完整的。

    圆明园的最大价值在于其历史内涵。圆明园就如同我们民族的一道历史伤疤,浓缩着中国人的百年屈辱史。1860年,英法联军一把火烧掉了这个号称“万园之园”的皇家园林,此后,一再见识了洋人的船坚炮利的清王朝终于启动旨在自强的洋务运动。可以说,圆明园既记录着清王朝的颟顸与积弱、近代列强的蛮横与罪孽,也见证了我们民族曲折艰辛的近代化历程。当历史烟云散去,圆明园遗址就是历史留在我们民族身上的印记。

    对于这么一处地方,任何轻率的改造都是对历史的轻薄,包括以“环境整治”为名在湖底铺设防渗膜。显然,如果圆明园被定位为历史遗址,它并不需要恢复山形水系,不需要搞1800亩水面,保持1.2米~1.5米的水深,以便开设游船等水上娱乐项目。只有漠视圆明园的历史价值,将其定位为可以创造经济收益的游乐场所,才会在利益驱动下仓促上马防渗工程。至于由此引发的是否会造成生态破坏的争议,只不过是圆明园被错误定位的衍生问题。即使这项工程最终被证明不会破坏生态,但在一处有着特殊历史意义的遗址上开发游乐项目,本身已经是对历史的不尊重。

    从“生态保护”的角度反对在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固然有其科学依据,但观点对立的一方同样可以振振有词地论证“塑封”并不会影响周围生态。在听证会上,我们已经领略到这样的观点交锋。其实,单纯为了捍卫民族的历史记忆,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抗议圆明园管理处破坏遗址现状的做法。我们期待历史学家也站出来说话。点题公众监督圆明园是资源的浪费?公众监督圆明园是管理资源的浪费?圆明园防渗工程非做不可?圆明园铺“尿不湿”缺水?缺钱?一场听证决定圆明园命运?圆明园问题的实质是遗忘历史特刊如何避免圆明园防渗悲剧重演?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三点反思“圆明园防渗”意义何在。

专题链接:圆明园仍然在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