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命名“国家园林城市”将实行复查制【评】
2005年05月06日 09:13
新华社
佚名
浙江园林网5月6日消息: 建设部日前修订了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对已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实行复查制。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每3年复查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5月底前。
一周排行榜
今日要闻
张掖草原修复治理成效显著
泾川:首个野生动物救护点建成投用
甘肃白龙江博峪河保护区首次记录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甘肃庄浪:种好苹果卖好价全靠“新”
武威持续强化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园林有约
更多>>
流苏景观价值独到应用市场前景广
养大养好是真谛
不是网红却与众不同
‘普天红嫣’红在哪里?
除了这些优点,他还有什么长处?
会展
更多>>
2026武汉整装定制家居暨建筑装饰材料博览会
2025年第24届上海CBME孕婴童展览会暨CBME童装展
2025年广西国际林产品及木制品展
2025中国(西安)经济林暨林下经济产业博览会
2025襄阳农药种子植保信息交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