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绿化管护市场作业模式日前全面启动

2005年06月20日 14:29中国绿色时报凌鹤

    浙江园林网6月20日消息: 辽宁省沈阳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新机制日前全面启动。今后沈阳有了专人管树,有了专项资金养树,每棵小树苗好似进了保险箱,新植树木成活率将大大提高。

    近5年来,沈阳市政府用于绿化投资累计已达到55亿元,新植树木1900余万株。目前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65%,绿地率达到35.97%。新植树木数量如此之大,养护、管理、成活质量成为当务之急。原有的运行机制已经难以养护和管理好城市的园林绿地,为保护好绿化成果,并提高园林绿化管护经费的使用效益,沈阳市决定打破目前园林绿化管护工作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全民事业单位原有的作业方式,在全市绿化管护行业中全面推行市场化作业模式。

    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干事”

    新机制将实行绿地养护权承包责任制,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全市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干事”,制定“定岗、定人、定工作量、定标准、定经费,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绿地养护权承包责任制。有关地区绿化养护单位的人员,可采取双向选择和自愿组合的方式,对绿地养护权实行内部招投标承包,也可实行职工个人承包。全市现有绿化养护单位的人员编制全部冻结,今后不再增加正式职工,同时实行档案工资封存。

    新机制变革了维护费核拨方式。今后,园林绿地的维护费将实行“以量定费,按质拨费”的新办法进行核拨。新机制规定今后园林绿地维护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投入50%。市城管局将从市财政拨付的维护费中预留10%作为绿地养护管理保证金,根据有关地区全年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情况,以“以奖代拨”的方式予以拨付。

    养护分等级标准有章可循

    据了解,根据绿地和行道树的性质、养护管理的重要程度以及养护植物的种类等,沈阳市分别将城市绿地划分为3个管护等级,将行道树划分为两个管护等级,并制定了《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试行)》,明确了养护的标准,使考核监督有章可循。

    一级管护绿地包括:面积在60万平方米以下的城市公园,面积在6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公园的主景区,主要街路附属绿地,街头精品绿地、广场绿地和立交桥区绿地。养护标准为绿地全覆盖;绿地整洁、无明显杂草、无垃圾杂物;园林设施完好,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园林植物要保证无缺株断条现象,无枯死树,生长健壮,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

    二级管护绿地包括:环城水系、城市出口路绿化带、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带、一般街路附属绿地、一般性游园绿地及城市公园中一般性游览区域等。

    三级管护绿地包括:城市防护林,铁路沿线绿化带,大型生态绿地、山林等。

    一级管护行道树包括一二级街路行道树。养护标准为树木生长健壮,主侧枝分布均匀,树冠完整美观;按养护管理操作规程进行树木灌水、修剪、施肥等养护工作,各项技术措施及时到位;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枝;无缺株现象,无枯死树,无明显倾斜树木;病虫害得到事先预防,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害危害症状。

    二级管护行道树包括三级以下街路行道树,也有其具体养护标准。

    绿地管护监督有新举措

    为了确保新机制的有效运行,沈阳市将成立专门部门对承包绿地养护权的单位实行月考核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相应的维护费,经考核一次不达标的扣罚保证金,有两次(含两次)以上不达标的,取消养护作业权,由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另行招投标。对于施工单位在养护期内未履行养护责任的绿地,由所在区负责,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养护,所需维护费从未付工程款中抵扣。

    目前,绿化管理人员已穿着统一的绿化管护服装统一上岗,沈阳市又增添了一道绿色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