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5日已经开始审查圆明园环评报告

2005年07月06日 09:15法制日报郄建荣


    浙江园林网7月6日消息: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7月5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正在组织专家对清华大学制作的环评报告依法进行审查。另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审查时间将比法律规定时间缩短25天。

    据祝兴祥透露,现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正在研究环评报告,并将根据报告所涉及的专业领域来决定聘请什么样的评审专家。他说,根据有关环评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组的人数必须是单数,具体到圆明园项目可能会控制在7至11人。

    据国家环保总局圆明园环评报告专家评审团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环保总局就审查圆明园环评报告聘请的专家包括生态、文物、水务、园林等方面的专家。

    按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考虑到圆明园事件的特殊性,圆明园环评报告专家评审团负责人、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二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审查的时间可能会比法律规定的60个工作日的时间要短,原则上不会超过35个工作日。

专题链接:圆明园仍然在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