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百天多项第一 暴环评市场潜规则【评】

2005年07月08日 08:36中国青年报


    浙江园林网7月8日消息: 今年3月底向媒体率先披露圆明园湖底防渗事件的张正春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虽然圆明园事件把他本人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但100多天来社会各界的唇枪舌剑创造了公众参与环评的范本。如果说圆明园事件留下了什么的话,恐怕是事件本身不断波折过程中凸显的一轮轮透明公开。

    圆明园事件创下的“第一”

    按照业界的说法,圆明园事件从“案发”到今天,创造了环保领域的若干“第一”:环保总局第一次就一个项目召开听证会;环保总局第一次点名批评不负责任的环评机构;环保总局第一次把一个敏感项目的环评报告公开。“环保事业不是少数人的事业,是全民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今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用这句话解释为什么环保总局在圆明园事件中不断地创造公众参与的第一次。

    3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开叫停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4月13日该局举行听证会,7月5日该局网站公布清华大学提交的环评报告,每个环节都给了媒体全面发挥的余地。

    有业界人士评价说,参与评说的专家人数远远超过了环保总局组织的任何一次专家论证会。而国家环保总局的人士也曾表示过,他们很认真地关注每一条来自各方的意见。

    若干轮的公开有怎样的意义?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他们实际上就是想做一个探索,政府自己设立一个公开的平台,让各种意见集中,把政府有关决策和所有的环节都向社会公开,决定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公开使政府的执政行为能随时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有利于提高我们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执政水平。“一轮轮透明公开的背后,环保总局肯定顶着巨大压力。”张正春说,在这个事件过程中,他曾经因为舆论的压力退缩过,甚至犹豫过要不要参加听证会,但他逐渐感觉到和他一起顶着压力的还有许多人时,他就继续坚持着一个学者的良知。

    尽管有言论认为在圆明园事件上,环保总局有作秀之嫌,但今天潘岳仍然强硬地表示,今后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环境权益的重大敏感项目,还要更多地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逐步健全公众参与的机制。

    圆明园事件暴露环评市场潜规则

    在圆明园事件中,除了听证会外,另一个高潮就是国家环保总局点名批评了不敢接手圆明园环评的北京师范大学。

    为什么环评单位宁可冒着被环保总局曝光的风险,也不愿意接下圆明园的环评项目?

    专家认为,圆明园防渗工程环评的难点在于,圆明园防渗工程社会影响大,评价单位心理负担过重。如果评价结论是拆膜,圆明园肯定不满意;如果结论是不拆膜,社会上好多人不满意;如果是只拆一部分,圆明园和社会上大部分人不满意,认为环境影响评价和稀泥,是“纸老虎”。

    长期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家尹先生则认为,是环评市场的一些潜规则逼得环评单位躲开圆明园工程。

    尹先生说,在他们接手的环评工程中,确实有一部分委托单位在签合同之前要求只能先支付1/3的环评费用给环评单位,剩下一多半的费用就要等到审批部门通过环评报告以后再支付。为了拿到全部的环评费用,环评机构只得“努力”搞出一份能很快被审批部门通过的环评报告。

    尹先生笑称,尽可能地让环评报告被通过似乎成了环评单位的“职业道德”,要是谁搞的环评报告不能被通过,拿不到全部的环评费是小事,以后还怎么在业界混?有少数环评机构几乎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所以一些环评机构在圆明园事件上有所顾忌也是可以理解的。

    国家环保总局当时的表态是,圆明园整治工程环评“难产”,暴露了环评单位的道德危机,因逃避社会责任和风险而拒绝环评的现象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环保总局将出台系列措施,对不能保证环评质量和逃避社会责任的环评单位和环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顿,以杜绝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防止环评单位在经济利益面前丧失工作原则。

    这些措施包括:加强对环评单位的定期考核和管理;健全评价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和竞争机制。

    圆明园事件还没有结束?

    清华大学提交的环评报告被公布后,中国农科院的姜文来博士对记者说,环保部门的使命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而现在必要的是相关综合决策部门应该再举行一次听证会,全面讨论、平衡圆明园的问题。姜文来曾作为专家参加了国家环保总局4月13日举行的听证会。

    有评论人士说,是否影响环保生态只是判断防渗工程是非功过的关键点之一,而非全部,大家在企盼环评报告早一天揭开盖头的同时,不应忽略了圆明园防渗工程的另一个关键点:防渗是否违反了文物保护法?

    在4月6日环保总局召开的圆明园防渗环境影响座谈会上,北京市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的代表均明确表示,他们未批准圆明园管理处,以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名,进行“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项目”。

    动用吊车、挖掘机等重型机械,用红砖、水泥和防渗膜等新材料,对原有驳岸所做的推倒重来的防渗式整修,显而易见,圆明园防渗工程不仅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而且有违反文物保护法的嫌疑。

    在5月24日北京市举行的圆明园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文物局曾表示,正在对整修驳岸一事进行调查,但至今未见有任何调查结果公开。

专题链接:圆明园仍然在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