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乌伊林农相惠互利走出森林资源管护困局

2005年07月08日 09:49中国绿色时报李宪岭 李景才

    浙江园林网7月8日消息: 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乌伊岭林业局阿廷河林场施业区,森林火灾最严重的时候,1个月发生火情火警46起。2004年,由农民负责管护的区域内只发生了3起火警,比2003年该区域发生火警的次数下降了92.7%。这是乌伊岭林业局吸收农民参与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之后发生的变化。

    乌伊岭林业局北部、西北部分别与伊春市嘉荫县、黑河市逊克县接壤,在30多万公顷施业区内,农林交错面积达21万多公顷。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农林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频发的森林火情和农民盗伐林木更是成为困扰乌伊岭林业局的“老大难”问题。

    2004年4月,乌伊岭林业局借鉴林业职工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做法,制定了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方案和实施细则,规定了农民参与管护经营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划分了管护区域,每个责任区面积为50公顷~100公顷,将拥有正式居住权、责任心强、有管护经营能力的农民确定为承包人。由林场统一组织,与278户农民签订了管护合同,管护承包面积1.82万公顷。农民每年每公顷管护费用比林业职工提高1.5元,同时林场加强对农民管护经营管理,督查承包责任区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将农民参加管护经营效果纳入林场管护经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奖罚。

    吸收农民参与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的举措,受到林区农民欢迎,也收到了明显成效。一年来,乌伊岭林业局森林火情发生率大幅降低,毁林开荒、盗伐林木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与2003年同期相比,林权林地案件下降70%以上,林政案件下降80%以上,森林资源保护的老问题迎刃而解。同时,拓宽了农民创收渠道。农民在自己管护区内可以采集山野菜、发展林下经济,收入大幅提高。

    编后:

    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措施实施才1年,长期困扰黑龙江省乌伊岭林业局的森林火灾和盗伐林木这两个"老大难"问题就迎刃而解,农民收入也明显提高。这说明,让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和经营,把农民的利益与森林资源管护紧密结合起来,是"双赢"的举措。

    1999年至2003年,全国有1010.68万公顷林地被毁,平均每年发生的林政案件40多万件,其中不少发生在农林交错地带。乌伊岭林业局吸收农林交错地带的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是对森林管护工作和经营的积极尝试,有新意,有成果,值得各地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