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园林绿化管理局领导上"政风行风热线"答疑

2005年09月24日 08:28当代生活报卢荻 实习生谢芳

    浙江园林网9月24日消息: 对树木损坏的行为有很多种,市民往往容易忽视!9月23日中午,南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到南宁市“政风行风热线”接听电话。在热线中,南宁市园林管理局的有关领导透露,《南宁市园林城市绿化条例的实施细则》已经出台,损坏树木的,视情况而定,可处以10元到500元不等的罚款。

    摘果拉铁丝均“在册”

    “经常看见一些开饭店或发廊的人为了图方便,在路边的树木上晾晒衣服或毛巾,这些行为是否违法?该怎样管理?”热线刚开通,一位热心的市民马上提出了这样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南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绿化科陆科长答复说,损坏树木的行为有很多种,有些市民往往容易忽视。比如,攀爬树木、采摘花果、吊挂物品,在树木上钉钉子、拉绳子、拉铁丝等都是损坏树木的行为。目前,《南宁市园林城市绿化条例的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损坏树木视情况而定,违者可处1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陆科长提醒市民,发现损坏树木的行为,市民可向有处罚权的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投诉,城管的服务台投诉电话是:3936622。

    砍伐移植树木要审批

    当天有一位市民咨询,他所在的单位大院里种了一些树,现在大院里要新建一些项目,需要砍掉、移植或修剪这些树木,是否需要审批?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南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绿化科陆科长回答说,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有些单位自己种自己修剪树木,认为在自己地盘上就可以擅自动手,这些行为是不对的。树木的砍伐、移植或修剪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城市环境有极大影响,根据园林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未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不允许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区单位、城区级公园的树木需砍伐、移植和修剪的,申请单位或个人需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城区的园林绿化管理所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自家草坪应经常护理

    当天,一些市民表示想在自家的房前屋后种一些草,但不知道在哪里可以买到草种。南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有关领导介绍说,品种为“满地黄金”的一种草比较适合种在房前屋后,该品种无论从景观效果和种植成活率来说都比较好。如果想知道这个品种整体的大效果如何,可趁国庆节期间到南宁市花花大世界、狮山公园等地参观和购买,同时可以学习一些种植这品种的技术。园林局有关领导也同时提醒市民,个人要种植草坪需要经常护理,这样草坪才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