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荐申报一批全国绿化模范县和模范单位

2005年09月07日 13:51四川省林业厅

    浙江园林网9月7日消息: 为充分发挥绿化评比表彰对新时期国土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的促进作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绿化造林的积极性,推动绿化事业向纵深发展,今年五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省绿委按国家要求对“创模”工作进行了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绿化模范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纷纷做出安排,力争通过“创模”活动,提升地方和单位的品牌和形象,使绿化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经过各地、各部门推荐,申报到省的上报材料有一个城市,十个县(区),四个单位。这些地方在通过四川省绿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严格筛选和预检、初评的基础上,省绿化委员会决定对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县”的射洪县、郫县、洪雅县、盐亭县4个县,对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邻水县黄草坪林场、泸县第二中学校3个单位在社会进行公示后向全国绿委推荐参加“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