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林业建设“枝繁叶茂” 城市景色格外秀丽

2005年09月08日 16:25拉萨晚报

    浙江园林网9月8日消息: 树木葱茏、绿草如茵、鲜花绽放、杨柳依依,鲜花、草坪、绿树,为拉萨市的条条道路披上了霓裳,整座城市处于翠绿葱茏之中,如此的绿意盎然给拉萨市市民带来了健康和愉悦,为整座城市增添了无限生机。40年来,拉萨市的林业生态建设在各级领导和全体林业工作者以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林业机构逐步健全

  1965年11月,拉萨市筹备委员会农牧处改称为拉萨市人民委员会农牧局,并在农牧局内增设林业管理科,林业管理科下设聂当果园、东郊苗圃。1976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又成立了地级林业局。同时,全市各级林业机构也先后建立,逐步形成了健全的林业管理体系。

  目前,全市七县一区都设立了林业管理机构,林业机构的健全为今后拉萨市林业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荒滩上建生态屏障

  民主改革前,地处雅鲁藏布江、年楚河、拉萨河流域的广大农区,树木稀少,森林覆盖率不足1%,有大量的宜林荒滩荒地是西藏造林绿化的重点地区。民主改革后,通过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和林卡的建成,拉萨市的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1991年国务院正式将“一江两河”综合开发列为国家“八五”计划和十年发展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给林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从此造林速度逐年加快,由过去每年成片造林2万多亩增加到5万多亩。造林技术也有明显提高,由插杆造林到带根苗、直播造林;由春季造林到雨季、秋季造林;从高杆、高密度造林改为矮枝、合理密度,并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造林。在造林树种方面,由原来仅有的少数乡土树种发展到多树种造林。造林成活率由原来的30%提高到80%以上。如今,拉萨市的造林绿化工作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城市绿化建设加快步伐

  民主改革前,在长期封建农奴制度统治下,拉萨的林卡、绿地都被寺庙、贵族等占用。民主改革后,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城市绿化事业迅速发展,驻市机关、部队、团体和人民群众开展了蓬勃的绿化活动,加速了城市绿化进程。

  进入上世纪80年代后,拉萨市林业部门为适应城市改革发展的需要,经不断地探索总结,改单季造林为两季造林。在每年的11月上、中旬发动全市人民掀起第二次造林高潮。1990年,城市园林专业部门制定了“十年规划、限期绿化”的发展目标,经拉萨市军民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城市和郊区随处都有片片绿洲,城市环境质量也有较大提高。

  此后,道路绿化、绿地建设日新月异。为建立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和良好的道路景观,市园林专业部门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期施工、按期完成”的方针,新修一条路,绿化一条路。行道树采用杨、榆、剌槐等多树种,道路分车带中间栽植高山松、侧柏、花草,形成了不同的道路景观。

  为给干部、职工等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各单位大量栽植了树木、花草,铺植草坪,修建花池,使单位的庭院、营区内黄土不露天,绿树葱郁;苗木生产、苗圃建设突飞猛进。拉萨绿化用苗专业生产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苗木品种由少到多的发展道路,现建立了三个苗圃,一个花圃,一个树木引种园,形成了规范化、集约化的生产格局。现能为城市绿化提供150多个品种的花草、树木,每年繁育花木10多万株,出圃合格的、高质量的绿化用苗3-5万株,推动了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建立健全了绿化法律法规,以法治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使绿化事业走上了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道路,杜绝和减少了人为的干扰。

  如今,拉萨市园林专业部门在生产和管理上制定了“三定”、“三包”责任制和绿地、道路绿化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责、权、利,长年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充分调动了城市绿化战线上干部、职工的积极性。1993年,拉萨市林业部门与南京土壤研究所联合开展了泥炭营养土的研究工作,现已取得初步成效,为西藏丰富的泥炭资源的利用开辟了一个新的途径。

  现在的拉萨城,每到春暖花开时,绿树成荫,百花竞放,城市景色格外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