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林业政策体制 推动三明市林权改革见成效

2006年10月30日 08:52中华工商时报刘武
    中国园林网10月30日消息:2003年4月,福建省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别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福建省三明市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以来,三明市的林权改革不仅触及林木林地产权制度,而且涉及到林业要素的配置和流动。通过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和政策,发展壮大林业产业,推动森林资源增量、林农收入、社会增效,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了林业乃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深刻变化。

    首先是活力增强,林农积极性充分调动。2005年三明市完成造林37.5万亩,比2003年翻了一番多。其中非公有制造林比重比2003年提高19个百分点,激活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组建各类经济组织526个,专业协会366个。今年上半年全市签约林业合同项目53个,引进资金12亿元,项目数和引进资金均超过2005年的总数。

    其次是产业发展,林产工业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产值增长47.3%,其中生物医药产业的产值增长59%。生态旅游业发展壮大,全市接待游客数和旅游收入每年都以20%的速度增长。苗木花卉成为产业发展的一个新亮点。以清流县为重点建立了苗木花卉基地1.58万亩,产品批量出口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

    第三是收入增加,林农增收的渠道拓宽。林改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仅永安市林竹业吸收劳动力5.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6%。沙县承包经营竹山的农户就有1.9万户,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2.9万人。在2005年三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林业的收入增长70.9%,是增长最快的一个行业。

    第四是村集体收入增长,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盘活集体林木林地产权,参与林木承包经营收益分成,保证了村集体持续稳定的收入。据统计,仅林地使用费一项,林区每个建制村每年收入达3.58万元,重点林区的村达10万元以上。村集体收入的增长为公共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提供了资金支持。

    第五是管理转变,提高了林业管理水平。林农自发成立护林联防协会,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自觉参与管林护林。2005年全市涉林案件比2003年下降了65.5%,森林火灾面积下降了79.4%。林改还带来了观念的转变,林农增强了法制意识,学会依法维权、参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