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赣水路上百棵大树失踪 公安机关展开调查

2006年11月29日 10:15哈尔滨日报
    中国园林网11月29日消息:25日,有市民反映赣水路11号附近的三角绿地内,百余株大树失踪。记者赶到现场,只见绿地周围的低矮灌木还在,绿地中央有几株高大的树木被木棍支撑着,其余部分多为空地。走进绿地内仔细查看,记者粗略一数,绿地中间有30多处最近被挖过、回填不实的土坑,坑内残留着树根,还有一些已经长出草的旧土坑,在临街一侧的绿地上,有多处明显被折断的半截树根。

    失踪的有银中杨83株、山桃绸李10余株

    负责此处绿化的黑龙江省新天地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刘先生介绍,绿地内的树木是今年4月种植的,杨树和果树共200余株。22日中午,绿化工人准备为树木浇防冻水,意外发现百余株树木不见了,其中树径约8厘米的银中杨83株,树径约6厘米的山桃绸李10余株。公司员工查看发现,现场处理得十分巧妙,连包住树根的土垛也跟着大树一起失踪了,若非知情人或者心细的人很难发现此处曾经种植过树木。此前就曾有人反映这些树太高大,影响“做生意的风水”。

    新种树木顺利度过盛夏,秋季还结了果实

    新天地公司李经理介绍说,由于此处三角地位置较好,南岗区园林部门特别请专家量身定制了绿化方案,为了突出层次感和整体效果,每棵树的位置都经过精心的测量和实地验证。

    年初,员工踩着没膝的积雪进山选树,4月将树苗从山上运来植到绿地里。为防止地下凉气将树木冻坏,工人对每棵树的根部逐一进行处理。盛夏工人给树木盖上遮阴网,早晚浇水;定期为树苗打“吊瓶”,增强树苗的营养、预防虫害袭击;时常给树叶喷水,清除表面灰尘……新种树木顺利地度过了盛夏,秋季一些树木还结了果实。

    过去毁树最多三五棵,从没有人这么胆大

    新天地公司李经理反映,以前也曾有人因觉得树木挡光而导致毁树的情况,公司发现类似情况后,都立即与市民沟通,一旦发现树木真的影响到市民生活,就尽量调整树苗的栽种位置,既方便市民又保护树木生长。过去最严重的毁树一次最多三五棵,从没有人像这次这么胆大。此次三角绿地内被毁树木约有百棵,价值两万余元。

    园林部门说对毁树者没行政执法权

    市民纷纷谴责毁绿人,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破案、从严处罚。记者从省、市林业公安部门了解到,林业公安部门目前主要监管国有林业,根据规定城市绿化的管理由城市园林部门负责。

    据南岗区园林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讲,园林局对管区内树木分布的情况和数量已经做了详细记录。根据规定,未经园林管理部门许可擅自毁坏树木的,将被处以正常赔偿金6倍的罚款。可是由于园林管理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对于毁树者的赔偿、处罚等,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城管执法部门说没有公安机关的调查权

    记者从南岗区城管执法局得知,8、9月份时该局曾接到过市民举报,称赣水路11号的“三角绿地”中树木被毁。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三角绿地”被毁的树木不仅被连根拔除,残留的树坑还被人用土填上,损毁树木的数量无法统计。城管人员四处走访,附近居民都称不了解情况。由于城管执法部门没有公安机关的调查权,调查取证还要通过公安部门介入。

    绿化部门称认定毁树刑责的法规待细化

    据市城管局绿化处沈主任讲,哈尔滨绿化工作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方面,城市建设铺设柏油马路,雨水通过下水道流走而不能被土地吸收,使树木缺水;另一方面,夏季炎热,地表温度增高,抢走树木的部分水分,造成树木枯死。毁绿者多半同管理人员打游击,尤其趁节假日和深夜下手。根据规定,对毁坏树木者,毁一棵树最高可处以20万元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但目前对刑事责任认定的相关法规还有待细化。

    公安派出所说对毁绿只有调查权没有侦查权

    昨晚记者向巴山派出所了解情况,派出所的郝所长表示,虽然事件的责任归属没有最后确定,但派出所的调查工作已经开始。

    郝所长称,派出所已经接到分局领导指示,对毁绿进行调查,目前已派出一名主管副所长和两名民警进行调查,并对“三角绿地”附近的商家进行走访。同时,派出所已让负责“三角绿地”绿化工程的新天地公司提供被毁树的数量和种类。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派出所昨天早晨开会研究案情,列出了几个重点调查对象。

    郝所长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市民关于毁绿的相关报案。他说,对毁绿派出所只有调查权而没有侦查权,因此巴山派出所只对“三角绿地”的毁绿一事作为事件进行调查。

    希望知情人或目击者拨打电话:82615654 82603913向警方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