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2月18日消息: 1月底,建设部公布了2005年“国家园林城市”名单,湖北省武汉市、河南省郑州市、河北省邯郸市等31个城市榜上有名。此次园林城市评审采用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三大基本指标都有所上调,然而,被命名的城市数量并未因此减少,反而达到了历史之最。
建设部城建司园林绿化处处长曹南燕告诉记者:“这么多城市榜上有名并不意外,这是5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成果。”这股建设热潮始于2001年2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国家的号召大大激发了各地开展园林绿化建设的热情,全国大中小城市积极响应,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涨。
曹南燕说,作为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他们在“国家园林城市”评审过程中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城市积极探索绿化新模式,已经摆脱绿化建设单靠政府资金“一条腿走路”的局面,灵活运用租地绿化、绿地认养等多种形式,使城市绿化有了长足发展。另一方面,随着环境意识不断提高,老百姓开始热衷参与绿化建设,当地政府不再是“一头热”。例如,此次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的贵州省遵义市、河南省郑州市等城市,积极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大规模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并多次动员市民为园林建设提意见和要求。正是由于政府与群众的良好互动,才使当地城市绿化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
此次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有一个共同特点,即越来越注重实事求是,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纷纷通过技术创新、方法创新实现节能。
曹南燕认为,这一方面说明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渐入人心,另一方面是园林设计、施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链接:1.2005年“国家园林城市”名单(排名不分先后):湖北省武汉市,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南阳市,河北省邯郸市、廊坊市,山西省长治市、晋城市,内蒙古包头市,黑龙江省伊春市,山东省日照市、淄博市、寿光市、新泰市、胶南市,江苏省徐州市、镇江市、吴江市、宜兴市,安徽省安庆市,浙江省嘉兴市,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湛江市,云南省安宁市,贵州省遵义市,四川省乐山市,陕西省宝鸡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2.国家园林城市评选自1992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截至此次评审前,全国共有56个城市(城区)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称号。其中,2002年、2003年、2005年的“国家园林城市”数量较往年都保持了较大增幅,最高增幅达到55%。
3.2005年3月,建设部印发了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标准》中园林城市三大基本评审指标与修订前相比均有提高,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高了1平方米,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提高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