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竭力开垦沿海“绿色之堤” 关注海防林建设

2006年03月11日 09:25中新浙江网林露露 赖笑波
    浙江园林网3月11日消息:海洋大省浙江昨天公布了浙江省沿海防护林“十五建设”与“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情况。作为每年都可能遭受台风袭击的重灾区,沿海“绿色屏障”的建设对浙江防洪抗台工作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地处中亚热带,受地理位置和海洋性季风气候的影响,沿海地区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据不完全统计,一九九零年到二零零五年间,因台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一千两百亿元。而沿海防护林除了具有森林所固有的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改善投资环境、增加生物多样性等作用外,在抗击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中,尤能发挥防灾减灾的特殊作用。

    据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陈国富介绍,在过去的五年里,浙江省累计完成长江中下游和沿海防护林国债工程项目营业林十二点五万公顷,投资金额两点零一亿元。这些沿海绿色长廊的建设有效的预防和减轻了泥石流、塌方等地址灾害的发生,同时还改善了沿海平原地区的人居环境。

    同时,沿海防护林还给农业高产稳产创造条件,带来了令人意外的经济效应。如杭州萧山区,先后在围垦的四分之一土地上营造竹子防护林带四千多公里,每年可产出鲜笋三千六百顿,产值高达五百多万元,成为垦区许多单位经济收入的一大支柱。

    之后五年,浙江省将继续加大对海防林的建设,预计在二零一零年,海防林建设工程区的森林覆盖率要达到百分之五十五以上。到二零一五年,达到该省城镇人均拥有绿地面积三十平方米以上,基本建成生态结构稳定、防灾减灾能力强大的防护林体系。

    对于因此可能带来的国家财政补助与实际建设金额相差悬殊的问题,陈国富回答记者时说,在民间资金雄厚的浙江省可因地制宜,灵活制定相应政策,吸引地方投入,共同建设沿海防护林工程。同时建议国家大幅提高每亩投资标准,并严格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确保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