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4月20日消息:一居民在没有办理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自家院内的树木,面临执法部门的处罚。
19日下午,市中区执法局信访中队接到群众投诉,小梁庄231号院内有人正在私自伐树。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勘查,该院共有4棵胸径30厘米的杨树,其中一棵已被砍倒。当事人正准备砍伐其余3棵杨树,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制止。
执法人员要求该居民出示砍伐许可证,他表示树木是自己种的,没有办理砍伐手续。执法人员与市中区园林局联系,确认当事人没有办理砍伐许可证。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据了解,按照济南市有关规定,无证私自砍伐树木,当事人将被处以树木补偿费3至5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