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大运河申遗三种观点各抒己见(图)

2006年05月30日 14:07中国新闻网


历经沧桑的京杭大运河将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中国园林网5月30日消息:京杭大运河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南北漕运通道,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里,京杭大运河两岸留下了无数令后人感慨不已的文化遗产。那些古老的传说、歌舞、曲艺、皮影、剪纸、绘画、雕刻、民俗礼仪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无不蕴藏着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基因”,它们共同构成我们世代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的一部分。 

    而京杭大运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属于申遗的对象,却是大运河申遗过程中专家争论最多的问题。在5月24日召开的京杭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研讨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何星亮指出,现在对于大运河的申遗对象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提倡“单项申请”,即把大运河本身作为申遗对象;第二种是提倡“二位一体”,将大运河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捆绑”申遗;第三种则是提倡“三位一体”,将大运河的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三者“捆绑”申遗。

    用创新的思路“捆绑”申遗     

    “大运河不同于长城,更不同于一座城市、一个景观,它具有其特殊性,因此我们要用一种创新的思路来对待大运河申遗。”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奎元在研讨会上强调。  

    陈奎元说,对于运河这一流动的“活着的遗产”,不能简单用对待历史文物那样的单一态度对待它,那只是它的一个属性和特质。正因为大运河既是古老文物,又有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承载着丰富的运河文化,所以我们要在继续发挥它作用的前提下,从这三个方面来保护它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最终让它以运河古迹、自然风光、非物质文化“三位一体”的价值,获得申报世界遗产的成功。这是大运河的独特之处,这样的“申遗”在世界还没有先例。要用创新的思路来对待大运河申遗,就要充分挖掘大运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不少专家认为运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内涵十分丰富,完全可以扩大范围到间接关系的东西内,比如徽班和大运河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也可以包括在里面。而扬州市文物局和文化局的专家则更进一步提出扬州民歌《茉莉花》、扬州剪纸、漆器等地区的民间艺术,均在范围之内。  

    “申遗”对象仅限大运河 

    不少专家对于京杭大运河申遗时是否应将因为京杭大运河的存在而孕育而生的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加入其中提出异议。

    “申遗的对象就应该是京杭大运河本身。这个本身包括京杭大运河本体以及与京杭大运河直接有关的事物,如水利工程等。”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认为,京杭大运河在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产生的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见证了京杭大运河的价值,应该得到保护,但不应列为“申遗”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