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城市绿化带被破坏 遭遇广告牌“围攻”

2006年07月18日 09:25石狮日报
    中国园林网7月18日消息:政府巨资建的绿化带被破坏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的城市园林绿化逐步上档次、上规模,市政府投入数百万元资金对子芳路、香江路、八七路、南洋路等路段绿化带进行改造,但没过多久,这些新建成的绿化带中便挤上了琳琅满目的商业广告牌,八七路新世纪影城前路段、子芳路中段等路段的绿化带的破坏尤其严重。   

    “一些施工单位和个人屡教不改,未经批准私自移走或破坏绿化带。”昨日,市园林管理处绿化监察中队执法人员向记者反映,仅今年来,该中队就依法制止了10多起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破坏道路绿化带的行为。记者与市政绿化监察中队执法人员深入市区各路段的公共绿化带检查时发现,市区凡有商业广告牌的路段都有多处绿化带遭到人为破坏。

    为竖广告牌破坏绿化带

    “好好的绿化带,却被众多广告牌侵占,其原有的完整性被破损……”连日来记者调查中发现,市区主次干道绿化带呈现以下情况:商业广告牌过多,影响了绿化带的整体景观效果。

    按《城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广告牌的间距以50米为宜,但是香江路中段两侧的商业广告牌其间距仅为10多米,子芳路、八七路段沿路商业广告牌间距也在30多米之间,太过密集的商业广告牌不仅遮挡人们视野,还影响到商业广告的宣传效果。同时,由于广告公司人员在频繁更换、维护沿路绿化带的广告牌时,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或未按园林部门移植绿化苗木规定,造成广告牌所在位置周边绿化带残缺或成片死亡。虽然经园林管理处绿化人员及时补苗,但恢复到原状还需一段时间,绿化带完整难以保证,影响了市区主次干道绿化美化效果。

    源头遏止破坏园林绿化行为

    为从源头遏制破坏园林绿化行为发生,市园林管理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持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方针,在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的同时,强化对现有城市绿化的管理、保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城市园林绿化的不法行为。市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来,该处按《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条例》规定已对40多起设置、更换广告牌等需动用、移植绿化苗木的申请进行审批。

    我市已跻身为“省级园林城市”,目前,我市正在巩固现有绿化成果的同时,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为此呼吁所有单位和个人特别是施工单位,对公共绿化带多加保护,不得随意破坏。发现破坏城市公共绿化的情况及时向市政绿化监察中队热线88730110举报。(记者兰良增)链接:

    城市绿化赔偿费收费标准

    (一)地被植物每平方米赔偿20元,绿篱宽幅1米之内赔偿50元,宽幅1米以上赔偿70元。(二)园林绿地临时使用收费标准:(1)道路绿地:主干道每日每平方米0.5元,次干道每日每平方米0.3元;(2)公共绿地(含风景林地、防护林地)每日每平方米0.6元;(3)其他绿地每日每平方米0.3元。(4)道路类型按城市规划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占用绿地做商业广告的,按广告占用绿地部分的广告版面面积(按广告的单面版面面积)计算收费。(三)地被植物每平方米赔偿20元,绿篱宽幅1米之内赔偿50元,宽幅1米以上赔偿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