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3日消息:为了节省审批费用,故意少报砍伐林木的数量。乐清市检察机关以滥伐林木罪,对该市仙溪镇前岙孔村村委会和原村委会主任孔某提起公诉。日前,经法院判决,该村村委会被处罚金3万元,孔某作为直接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4年10月,时任乐清市仙溪镇前岙孔村村委会主任的孔某,负责召开该村村两委成员会议,讨论决定该村集体所有的一片风倒林及正常林木砍伐,并交由他人承包。为了节省审批费用,该村在上报乐清林业部门审批时,故意少报砍伐林木数量。乐清林业部门对该村砍伐现场进行鉴定,发现实际砍伐林木数量是审批数量的5.5倍多,实际违法砍伐达49立方米,林木数达684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