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重大节日阳台摆花将入社区自治章程

2006年08月01日 13:43北京青年报
    中国园林网8月1日消息:重大节日居民家里的窗台和阳台摆放鲜花将纳入《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给政协委员于艳华的提案答复中获悉,这项工作将重点在平房区和多层建筑的社区展开。

    每逢重大节日,本市的街头就会摆放上花坛,悬挂起彩旗灯笼,但这些工作都由市政工人或园林工人完成,普通市民只能在一边欣赏而无法参与进来。为此,今年北京两会上,市政协委员于艳华建议,国家和城市的节日也是每一名普通市民的节日。作为政府部门,应大力倡导市民融入到城市建设当中,在重大节日到来之际,积极倡导有条件的市民在自家的阳台摆放一些鲜花。

    市民政局在答复于艳华委员的报告中表示,社区居民在重大节日,在自家阳台摆放鲜花,既是营造节日氛围的重要途径,也是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应当大力提倡、积极动员。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培育养花的居民群体,使这个群体逐步壮大,形成一种氛围,一种自觉行动,重点在平房区和多层建筑的社区鼓励居民摆放鲜花。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全市各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修订《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将重大节日摆放鲜花内容纳入其中,使重大节日摆放鲜花成为居民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