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亩松林被毁已10个月 公安局迟迟难立案(图)

2006年08月10日 10:26大河报

    中国园林网8月10日消息:由于植树造林工作显著,革命老区桐柏县先后摘取过“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等十多项“绿色桂冠”。然而,从去年10月份开始,这里的树木频遭不法分子盗伐。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10月份至今,已经有6000亩左右的珍贵林木——湿地松被非法盗伐。令人不解的是,这些毁林案件在案发数月后,当地林业公安分局竟然始终未予立案侦查。

    现场无数湿地松被伐

    8月3日上午,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冒雨赶到毁林的重灾区、位于桐柏山系北麓的大河镇某林场。该林场占地1万亩,原来种植了大约35万棵国家保护物种湿地松。原本该是树木参天的林地,如今只有稀疏斑驳的灌木丛。灌木丛中掩藏着难以计数的林木被盗伐后留下的树桩。

    在该林场所在的整座山的阳坡一面,湿地松已被砍伐光。当地村民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地图显示,被毁坏的林木在6000亩左右,其中湿地松约有10万棵被伐。据了解,去年10月份毁林事件首次发生后,林场负责人就已经向当地和南阳市林业公安机关报了案。

    内幕湿地松被卖给煤矿

    护林人员向记者透露,购买湿地松的货主只要直径14厘米以上、18厘米以下的树,而这样的湿地松实际上还没有成材,不可能用于建筑和家具生产。那么违法分子为何要收购这些湿地松呢?这些木料用到哪里去了呢?

    桐柏县大河镇和驻马店市泌阳县高店镇相邻。据知情人介绍,高店镇的两户人家很可能是黑木材的收购点。8月4日中午,记者骑着摩托车来到高店镇褚湾村褚礼尊的家中“收购木材”。

    褚礼尊的妻子在对记者进行了一番详细盘问后,终于“确认”“来者不是记者”,才将大门打开。进屋后,褚妻告诉记者说,丈夫去平顶山某县煤矿送货(木材)了,购买木料的事她可以做主。

    闲谈中,褚妻向记者透露了许多内幕:14~18厘米的木材当然不能用于建筑和家具,但是用在小煤矿的巷道就是最佳的材料。目前桐柏县的巷道木材主要运往郑州和平顶山,因为“那里需求量极大,好像永远吃不饱”。

    关于盗伐的具体过程,褚妻介绍说,一般情况下,树贩子都是深夜开着汽车赶到护林人员照顾不到的地带。然后,他们迅速组织附近村民中的违法分子,以每根3~5元不等的价格怂恿他们上山砍树,“两个小时必须结束战斗,因为时间再长就容易被发现”。盗伐来的木料,树贩子以每根15~30元的价格卖给褚礼尊家这样的收购点,收购点再以每根30~45元的价格卖给小煤矿。

    记者赶到泌阳县林业公安分局了解情况。该分局局长王茂存向记者讲述的一些毁林案件的情况,与褚妻所介绍的“内幕”基本吻合。

    据了解,泌阳县林业公安分局已经对以上收购点和相关的几起跨区域案件展开全力侦查。

    警方直到现在未立案

    在桐柏县林业公安分局,记者却得到这样一个消息:直到现在,这起6000亩左右的特大毁林案件,警方尚没有立案。

    桐柏县林业公安分局局长杜权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这些林木不是在一夜或是几天被不法分子砍伐的,而是被一点点‘蚕食’的。在蚕食过程中,林场的护林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我们也没有接到报案。后来林场直接向南阳市林业公安部门反映了情况,我们是去年12月份接到上级批件后才获悉这件事情的,当时我带领民警到现场进行了勘察。但是客观地说,既然是‘蚕食’的,那整个过程就存在不连续性。换句话说,就整个山林被毁情况来看,这是个重大的刑事案件;但是这个案件很可能是由众多行政案件连片形成的,你说我们怎么立案?立行政案件?还是立刑事案件?”

    杜权局长还提出了一个让他们头痛的问题。他说,按照《森林法》和《刑法》的规定,只要有证据证明某些车辆有明显的作案嫌疑,林业警方有权上路堵截、追捕嫌疑车辆和嫌疑人,但是这样的法律规定与本县“纠风办”有关“公路三乱”的政策相违背。因为当地“纠风办”规定,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四级公路上,各部门均不得上路“执法”,否则就属于公路“三乱”,相关责任人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杜权局长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他的属下已经因为两起类似的执法行为被“纠风办”调查,其中一起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中。

    “‘纠风办’这种‘一网打尽’的纠风做法严重伤害了民警的办案积极性,这也是毁林案件不能很好查处的重要原因。现在看来,我们只能在山上蹲点才能执法,但我们整个分局才10个民警,这种蹲点执法根本不现实、也不可能。”该分局指导员李延尧向记者补充说。

    针对桐柏县林业公安分局的这些说法,桐柏县纪委一位副书记表示:林业公安部门说的情况纯属无稽之谈,查处毁林案与治理公路“三乱”风马牛不相及。

    山林里,遍地的树桩让人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