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花城商棚屋是否拆除 规划听证会举行(图)

2006年08月17日 09:36海口晚报易桂琴 裴红涛

    中国园林网8月17日消息:昨天上午,秀英规划分局就拆除凤凰花城汇宇物业地块13花商棚屋举行听证会。会上,花商代表认为,其花卉用地及建设是经市规划及省林业等部门立项审批,是合法的。即使违法但其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发现,也不应给予处罚。秀英规划分局则表示,花商棚屋没有任何报建手续,其未报建的违法行为一直延续,做出拆除的处罚并无不妥之处。

    听证会上,花商代表在提出申辩意见后未等听证会结束即离席。就花商们提出的质询,秀英规划分局参与听证会的有关人员分别对媒体进行了解答。


要拆除范围内的盆景艺术园艺区。

    焦点1 13花商棚屋是否为林业用地?

    花商代表认为,占地1160亩的海南热带花卉城项目已经省林业局批准。他们目前所在地块属于林业用地,并非城市建设用地,秀英规划分局引用城市规划法进行行政处罚与事实不符。

    秀英规划分局介绍说,根据市政府2003年批准的凤凰花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这13户花商所在地块为汇宇物业地块。根据规划文本和土地部门核发的土地证书,这块地并不是林业用地,而是建设用地。

    林业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并不代表就是林业用地。

    焦点2 是永久性综合项目还是花卉项目?

    花商代表认为,凤凰花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该片区是要建设一个集花卉生产、销售、科技交流、旅游观光为一体的花卉产业基地,同时建设与规划相配套的生产生活服务公用设施。详细规划规定花卉用地不得随意改为住宅或与花卉无关项目。

    秀英规划分局认为,凤凰花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凤凰花城功能定位为:集热带园林、花卉展销、旅游观光、生态社区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项目,并不是一个永久性花卉生产基地。按规划分为四个区:东北区为滨涯湖公园、西北区为盆景文化村、东南区为百花都会和花卉展销中心为标志的珍奇花卉植物园、西南片区为花园社区,主要以小高层及多层住宅为主。规划部门会严格执行规划。

    焦点3 搭遮阴棚等设施是否属违建?

    花商代表认为,花卉产业是复杂的产业,有的品种喜阴,有的品种喜阳,所以花商们才搭遮阴棚和砖混房等辅助设施。这些是生产必要设施,没有这些设施就无法生产,这些设施不是规划法调整范围。

    秀英规划分局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海南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人民防空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管线、通讯设施、对外交通设施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空中廊道及整治江河、滩涂和岸线、改变地形地貌等活动。“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定义表明花商们搭的遮阴棚和砖混房等辅助设施,也是规划法调整范围。而这些设施皆为自发建设的临时建筑,并没有依法办理报建手续,属于违建。

    焦点4 违建两年未发现能否处罚?

    花商代表认为,就算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私自建房和搭棚,那么规划部门这5年时间内为什么都不来拆除?我们认为这也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9条之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秀英规划分局认为,5年来没有拆除是考虑到该片地块对花商们来讲是临时性用地,为维护他们的利益,在土地权益人上新项目前没有拆除违建物正是人性化行政的体现。该局现在进行处罚并不违反《行政处罚法》29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