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27日消息:国家林业局局长25日在总结了福建、江西、辽宁三省集体林权改革的成效后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山区、林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焕发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得到了老百姓真心实意的拥护。改革试点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贾治邦列举了五条主要经验: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始终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在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福建、江西、辽宁等地各级党委政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农村改革的重点、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化解农村主要矛盾的根本、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省委省政府都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和实施方案,规范了操作程序,提供了经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要求。从落实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林权入手,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真正满足了民意、凝聚了民心、集中了民智、聚合了民力。
三是坚持求真务实,始终把因地制宜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乡村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各自优势,尊重当地传统,根据当地的实际和农民的愿望,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模式。
四是坚持依法办事,始终把依法操作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准则。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森林法》等法律规定来操作,依法明确了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政策、操作程序,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依法核发了林权证,做到了规范有序地推进。
五是坚持协同推进,始终把配套改革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财税政策、育林基金、木竹采伐管理、投融资等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