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自查工作

2007年05月30日 09:58黑龙江省林业厅
    中国园林网5月30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时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深入发展,根据国务院全国造林绿化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自查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07〕5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决定,自5月15日至8月15日期间,在全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自查工作。

    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自查实施方案》,《自查实施方案》对这次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自查的主要内容、总体要求和组织领导以及时间安排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省绿化委员会专门成立了以绿化委员会副主任、绿化办主任杨克杰同志为组长的义务植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自查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市和有关部门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将这次自查工作作为2007年绿化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绿委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绿委办主任具体抓,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自查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开展自查工作。自查工作必须做到求真务实、不走过场,自查的成果要有依据。《自查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通过自查切实摸清义务植树适龄公民的尽责情况和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意见。

    此次自查工作结束后,省绿委将会同人大等有关部门,对各地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各地的自查结果进行对比,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