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19日消息:浙江省绍兴市花卉协会为了优化花卉苗木产业结构,打造花卉苗木企业品牌,推动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从事花卉苗木生产企业中,开展“绍兴市十佳花卉苗木企业”评选活动。
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评选条件: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全市花卉苗木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花卉苗木种植面积在300亩以上,生产设施完善;圃地年产值3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150万元以上,且经营业绩较好;企业的产品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质产品或达到高新技术相关科技水平等级的,可适当降低规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