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禁止用华北落叶松苗造林

2008年10月23日 11:00中国冶金报戴恩国
    中国园林网10月23日消息:10月21日,辽宁省政府召开“禁止用华北落叶松苗造林”的新闻发布会。

    为了禁止使用一个树种造林而召开省级新闻发布会,这在该省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从植树造林的层面看,这项要求不只是针对林农,同时也涉及国有林场、造林大户,有造林需求的冶金及其他矿山企业。

    对于禁止用华北落叶松苗造林的原因,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张志茹称说,从辽宁省早期引进栽种15年的结果看,华北落叶松的树高、胸径、材积和冠幅等指标都偏低。用华北落叶松苗造林,经济效益很低、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也非常低下。从国家规章制度的规定看,按照1986年颁布实施的《中国林木种子区》的区划标准,辽宁省不适宜华北落叶松苗栽植,如果栽植就是违规。所以,辽宁省绝对不能选择一个经济效益不好、生态效益低下,又违反国家区划规定的华北落叶松苗来造林。

    今年初,辽宁省林业部门发现,辽宁省东部山区以及鞍山的岫岩和铁岭的西丰等县,在移植树苗中大量混入了华北落叶松苗,出现了严重的用华北落叶松苗代替日本落叶松苗的生产经营现象。

    对此,辽宁省林业厅已要求有关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如果发现有使用华北落叶松苗上山造林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该地区造林为不合格。加强种苗生产、销售、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严把林木种苗市场准入关。对违规销售种苗的吊销《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还要严格按照《种子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加大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各级森林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各级种苗行业管理部门要搞好技术服务与咨询。

    据介绍,经过多年发展,辽宁省苗木生产总量完全可以满足本省造林绿化数量需要。辽宁省现认定通过的林木良种已达112个,涉及到33个树种,育苗面积12265公顷;产苗量21亿株,红松1亿株、落叶松2.9亿株、其它苗木17亿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