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5日消息:“组上村民辛苦造林10余年,现如今却被少数人以低价卖了出去,村民的权益受到严重侵犯。”11月初,茶陵县秩堂乡东首村四组村民来到报社反映情况。
现场:成片杉树遭砍伐
记者随同村民们来到现场调查。
进入东首村四组,记者在马路两旁不时看到成堆被剥皮不久的杉树,白生生的一片,躺在草丛中十分刺眼;遥望山林,成片的杉树被砍伐,有的山成了“光头”。
村民介绍说,东首村四组有28户人家,共137人,1994年至1995年期间,接受世行贷款56858元,在长坑山场、小东坑山场栽种杉树,面积为387亩。
“树木现已成材,其中大树直径20多厘米,小树直径14厘米,却不曾想被人低价卖了出去。”村民气愤地说。
合同:不合常理遭质疑
2005年8月,时任东首村支部书记的刘玉成等5人,与肖新华等人签署了一份《世行造林林权拍卖合同书》,将东首村四组长坑山场、小东坑山场的林权卖给肖新华等人,合同期限为10年。
合同条款约定,肖等人可对山林进行砍伐。东首村四组的世行造林贷款由肖新华等人连本带利偿还。此外,肖新华等人还要一次性支付6万元现金。
记者咨询了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据他们估算,东首村四组387亩林地,按亩产3立方米木材、每立方米售价500元算,可产1161立方米木材,可卖580500元。
“世行造林贷款本息仅为8万元左右,按照合同,肖新华等人只要支付约14万元,便可轻松获得58万余元收益,实在让人不可思议。”村民们对合同提出了质疑。
林业部门:正在展开调查
记者随即与茶陵县林业局杨局长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以低价购得高价值山林林权的现象,在该县确实存在,某村支部书记就曾因此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针对东首村四组的情况,杨局长介绍说,该局已经接到了村民的反映,目前森林公安部门也已介入,主要是调查经营者是否存在超面积砍伐的现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山林林权应先评估再流转。我们现已将情况告知秩堂乡,建议乡里对东首村四组山林林权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