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绿化未达标 房产不能交付使用开发商要罚款

2008年12月25日 09:14厦门日报殷磊

绿化未达标房产不能交付使用

市绿化工作总结大会昨举行,明年我市新增园林绿地700公顷

中国园林网12月25日消息:“今后,我市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要在和谐自然上下功夫,多些‘野趣’,少些人工雕琢的痕迹”。昨日下午召开的年底绿化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明年我市计划新增园林绿地面积仍将在700公顷以上。此外,明年我市还将把好绿地指标的规划和验收大关,将把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纳入综合验收的必要环节,也就是说,如果房地产建设项目的绿化建设未能达标,那整个工程将不能交付使用。

明后两年新增园林绿地1400公顷

按照我市的城市发展规划,“十一五”后两年我市需新增园林绿地面积1400公顷以上。其中,公共绿地的建设,重点是岛外各区规划公园的建设,以及园博苑、忠仑公园、五缘湾湿地公园的续建,两桥一隧两端的公共绿地建设,环东海域片区和杏林湾、马銮湾片区景观绿化带等的建设。未来两年,岛外各区公园建设计划中,集美区计划建设宁宝公园、杏滨路滨海公园;同安区计划建设文化中心公园、大轮山公园、铜鱼池公园、文笔塔公园;翔安区计划建设社区配套公园、翔安隧道隧顶公园、银鹭山体公园等。

把好绿地指标的规划和验收大关

我市现行的工程竣工验收内容没有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因此就出现了无论绿地率是否达标,竣工验收照样通过的情况。这种验收方式既违反了国务院、福建省、厦门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又给一些开发商以可乘之机,堂而皇之地侵占绿地,牟取利益。市市政园林局局长蔡允嘉说,目前市政园林部门正在和建设、规划等部门调研,考虑制订切实的措施,凡绿地率在方案设计阶段未达标的,就不予办理方案设计批复和“两证”手续;其次,将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纳入综合验收必需环节,把好验收关,绿化工程未达标的,整个工程不能交付使用,开发商将被征收绿地补偿费并处以罚款。

北京绿化条例草案提审议 绿化不达标不能卖房

12月18日,《北京市绿化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居民小区绿地人均不得低于1平方米。露天停车场地面要进行绿化,栽种遮阳树木。如果住宅小区的绿地面积不达标,就不许开发商交房... <<< 详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