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3日消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贯彻落实年活动圆满结束,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机构建设方面: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初步建立,重新明确了行政许可、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职责,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林木种苗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二、专项宣传方面:开展了《实施办法》、植物种质资源调查、林木品种审定三项专题宣传,全市组织“法规赶集活动”、“送知识下乡”等集中宣传活动18次,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品22万份,群众对有关法规认知度明显提高。三、资源清查方面:共完成了22个乡镇,3个自然保护区和1个国营林场的外业调查,采集了近7000份标本,植物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四、品种审定方面:全年受理申报品种63个,其中62个品种通过审定,1个品种通过认定,可供本市使用的林木良种品种突破100个,林木良种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五、工程管理方面:8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5个建设项目获得批复,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六、基地建设方面:建设、完善林木种子基地、特色种苗基地建设21处,林木种苗生产能力得到加强。七、行政执法方面:全年共审批生产许可证78份,经营许可证83份,出具《种用证明》361票,注销违规企业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18个,持证生产面积超过实际育苗面积的90%。八、专项培训方面:组织种苗执法、林木良种技术、林木品种审定、质检员等培训班专项培训10余次,培训学员1000多人次;组织50余人次到生产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攻关,培养业务骨干200多名。林木种苗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