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呈下降趋势违法运木仍居首位

2008年01月31日 09:49林业局网站
    中国园林网1月31日消息:国家林业局日前通报的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结果显示,2007年度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37.67万起,较2006年度减少1.53万起,下降3.90%。

    2007年全国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7.29万起,查处率为98.97%;收缴木材216.14万立方米、苗木8299.12万株、种子16216公斤;挽回经济损失83585.94万元;行政处罚人数40.02万人次。

    统计表明,虽然2007年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发生总量呈下降趋势,但违法征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呈上升趋势。2007年度违法运输木材案件较2006年度减少1.29万起,下降5.63%,但发生数量仍居首位,占案件发生总量的57.54%。

    国家林业局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和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切实做好林业行政案件受理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专门机构受理林业行政案件;二是落实林业行政案件办理责任制,办案人员要全程负责案件的登记、调查、勘验、签报、督办、结案、报告等工作;三是抓好林业行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省级林业(森工)主管部门和派驻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对查办、督办的案件认真把关,确保依法查处;四是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案件报告工作;五是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各省级林业(森工)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