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1日消息:平沙镇一位店主因不满街边茂密的树枝挡住了招牌,自行对树枝进行“修理”,结果为自己招来了罚单。
遭砍伐的树位于平沙邮政局附近,共有10余棵。记者在现场看到,其中有几棵树早早地就已经被人砍掉了树枝,仅剩下树干和刚刚长出来的细小树枝,而北侧的一棵树伤势较重,主干大部被砍掉。
当地行政执法中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赶到了现场,当时事主正在砍伐一棵比较大的树木,被依法制止。
店主辩解称,这些树枝实在长得太过茂盛,遮住了招牌,以致附近行人都看不到,为了招揽生意,不得已才对其进行修剪。
执法部门表示,根据《广东省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个人不能擅自砍伐树木,他们稍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理。林业部门表示,店主砍伐的树学名为大叶榕,是城市绿化中最常见的树种之一,属温热带植物。它具有生长迅速,树大荫浓,栽植成活率高,树姿优美等优点,其宽大的树冠不仅能遮挡阳光、提供阴凉,而且还能阻隔周边噪音、吸收汽车尾气、绿化净化环境,“这种树光幼苗的市场价就在三千元左右,生长了十几年价值更高”。
执法部门提醒市民,按照相关管理条例,如果树木枝条影响到居民正常采光或者遮挡牌匾,可向园林部门提出申请,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枝条,私自砍伐将照价赔偿。执法部门同时呼吁市民不要仿效这种行为,要爱护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