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16日消息:今天,我们有意识地在头条位置编发两篇关于“订单苗木”的稿件,目的是要引起我们各级林木花卉种苗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看来,“订单苗木”履约率低这一现象不是一个小问题,也不是个别性的偶发问题,而是一个比较普遍存在的有一定代表性的重大问题。
“订单苗木”的出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生事物,它为“公司+农户”这一特别适合中国特点的生产经营方式注入了崭新内容,为万千农户与公司紧密地联系市场系上了安全保险纽带。对公司而言,它解决了产品来源的问题,确保了自己的经营连续性;对农户而言,它解决了单家独户闯市场寻销路的难题,去掉了“卖不出去”的后顾之忧。以“订单”的方式,实现了公司与农户的互惠互利、合作共赢。“订单苗木”的出现,为种苗产业顺利发展作出过积极贡献。特别是在刚刚出现的头几年,更是功不可没。
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激烈,不可预知的因素增多,种种迹象表明,订单合同的履约率正在下降。“订了白订”的现象随处可见。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能不断地听到一些类似的消息。市场价格高了,农民就不卖给公司;市场价格低了,公司就借故不收购农民的货。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今天本报所刊的浙江泰顺50万株含笑滞留地头的消息,就是一个明证。
订单是一种经济合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合同。订单一经正常的司法程序确立,订单双方就必须严格兑现。高了我不卖给你,低了我不要你的东西,这种像小孩子过家家的做法,缺乏了订立经济合同的基本诚信,对公司与农户双方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订单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必须按照订立的合约严格兑现。因为市场波动,或者因为别的不可预知的原因就随意的撕毁合同与订单,其结果就必然失信于合约订立的另一方。失信一次,再想找回就没有了可能。特别是对各级地方政府而言,更是如是。如果说话不算数,失去了民众的公信力,以后再想让百姓相信你,那就难于上青天了!
一旦订立订单合约,就要不折不扣地加以兑现执行。惟其如此,“订单”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合作共赢的目的才能最终实现。千万不要因为短视而误了大事。切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