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行业应统一性经营差异化育苗 找准自己位置

2008年04月23日 09:39中国绿色时报廖君福 谢林森 李云霞
    中国园林网4月23日消息:对苗木市场认真研究便会发现,当前苗木生产存在着品种规格同质化严重、缺乏规范管理、缺少产品标准、价格竞争激烈、收益下降等问题。要解决好这些问题,行业和企业都必须调整创新,通过不断实践,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形成统一性经营差异化育苗的良性状态。

    以生产大规格苗木为主要目标。除部分绿篱类苗木之外,无论用材树苗,还是绿化美化苗木,都以一定的大规格(地径、米径、苗高)争俏市场,这一状况至少将持续5年~10年。因此,在育苗生产实践中,应降低育苗密度,或移植培育1至多年,以满足绿化对大规格苗木的需求。

    满足市场对苗木品种多样化的需求。随着城市绿化档次的提高以及国家林业六大工程的实施,名、特、优新树种和品种苗木的需求量呈上升态势。因此,育苗生产要注意调整苗木种植结构,不仅培育杨树、法桐、楸树等用材树苗以及名特优果树苗,还可适当发展雪松、蜀桧等常绿大苗,合欢、国槐、龙爪槐、青桐、马褂木等落叶类大苗,木槿、紫薇、海棠、樱花等花灌类苗木,大叶黄杨、瓜子黄杨、北海道黄杨、小叶女贞等绿篱类苗木等。但无论培育多少品种,每个品种面积都应形成适当规模,或者选择两三个品种,每个品种几十亩以上,形成某个树种的专业苗圃。

    苗木生产经营者应提高质量标准意识。苗木生产经营者要尽快提高质量标准意识,以促进苗木产业健康发展。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动到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林木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是在生产中采用科学的管理技术措施,限期争创“无检疫对象苗圃”。三是逐步推行应用《国家苗木质量分级标准(GB6000-1999)》,在起苗、贮藏、包装、运输过程中,严格杜绝不合格苗、虫苗、病苗、短根苗、残苗,以及苗木品种混杂、失水、冻害等情况的发生。

    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一个成熟的行业是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而不是一家家企业单打独斗。各地苗木行业协会要负起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带动、桥梁纽带和协调作用,把分散的资源整合起来。比如一个苗乡的协会,可以将协会会员的产品结构错开,在保证规模的基础上还应注意品种、规格间的搭配。

    杜绝恶意竞争。企业在苗木经营活动中应该树立大局意识,在苗木销售中杜绝相互压价、争抢客户的现象。应积极行动,共同打击破坏苗木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共建诚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