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其实质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的作用,同时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是适合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融资方式,对亟待发展的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
昌邑市在城市绿化中积极推广采用BOT运营模式,使政府城市绿化和民间育苗有机结合,实现了政府与民间资本的双赢。具体操作是,由政府买断河滩两岸的集体土地,征收归国有,再免费承包给育苗大户进行育苗。河滩两岸的林木分为两类,一类是景观绿化树木,这部分主要是河滩两岸土地上原有的大树尤其是古树,归政府所有,承包育苗户没有处置权,只负责日常管理;另一类是育苗地上的苗木,这部分主要是育苗户按照政府的统一规划,包括苗木品种、苗木规格等培育的苗木,这部分苗木育苗户拥有一定的处置权,政府每年允许其销售总育苗数的1/3,并及时对苗木进行更新,以育苗收入代替其对河滩两岸土地的管理费用。景观绿化地带承包期为30年,育苗地带承包期为10年,承包期满,绿化土地收归政府所有。
昌邑市通过这种城市绿化BOT合同方式,收到了良好效果。
城市绿化BOT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民间的闲置资本,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不足,减轻城市绿化尤其是困难地绿化对政府财政的压力,并且拓宽了直接利用民间资本的渠道。
城市绿化BOT运营模式强调政府在城市绿化中扮演组织者和促进者的重要角色。政府通过制订苗木品种、规格等有效政策及具体措施,实现城市绿化的统一规划,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城市绿化的投资,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政府与民间资本的合作模式,使得城市绿化更有成效。
同时,采用城市绿化BOT运营模式,政府减少了对河滩两岸土地和林木的管理费用,政府得到了绿色,获得了生态效益;育苗户通过育苗收入,获得了经济效益,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