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7日消息:近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吉林省镇赉县南湖、江苏省昆山市城市生态公园、江西省新余市孔目江和广东省湛江市绿塘河4处湿地公园成为我国第5批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至此,我国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总数已达30个。
城市湿地公园是指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具有湿地的生态功能和典型特征的,以生态保护、科普教育、自然野趣和休闲游览为主要内容的公园。湿地对涵养城市水源、维持区域水平衡、调节区域气候、降解污染物、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自从山东省荣成市桑沟湾城市湿地公园成为我国首个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始终要求被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坚持“重在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保护管理机构,划定保护范围,按照《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编制保护规划,严格保护管理。要求各地做好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维护好湿地生态系统的平衡,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