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热议“有偿取景”:拍婚纱照应奖 损毁设施可罚

2009年10月16日 09:35厦门商报马庆伟

中国园林网10月16日消息:昨日,专家和不少网友表达了一致的意见:新人到鼓浪屿来拍婚纱照,是帮鼓浪屿宣传,应该欢迎,甚至要奖励,而不是收费。

申遗顾问

拍照是帮鼓浪屿宣传

鼓浪屿申遗顾问、我市知名文史专家龚洁先生认为,这个费不应该收。鼓浪屿要打造成蜜月岛,怎么能收这个费呢?不只鼓浪屿,环岛路、南湖公园……哪里都不应该对拍婚纱照的新人们收费。

龚洁说,结婚是喜事,应该欢迎,拍照也是帮鼓浪屿宣传。一些老别墅甚至可以请人去拍婚纱照。

政协委员

要收费先开听证会

市政协委员、民盟市委副主委朱奖怀是鼓浪屿的老居民。他认为,除非有划定区域、提供服务,否则收费就是不合适的。如果确实损毁了相关设施,就应该赔偿。即便在有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收费,也不能由政府来收,而应该由获得特许经营许可的企业来实施。

市政协委员、乒乓球国际裁判吴小北提出,如果对上岛拍照的新人收费了,那与景区门票是否存在重复收费的嫌疑?如果确实要收,可以先召开听证会,听听群众的意见。

部分网友

不爱护环境可罚款

网友“曾凡树”说,应该鼓励新人去岛上拍婚纱照,要奖励,而不是收费。这些人把这么重要的照片选择在这里,是对鼓浪屿最好的宣传,不应收费。他还提出,西湖为了申遗,不断推出免费项目,将欲取之,必先予之,鼓浪屿可以借鉴这一点。

网友“欧阳宇”说,确实有部分拍婚纱照的人素质不高,光顾着自己高兴,全然不顾周围的花草树木和环境,对这些人不是收费的问题,要直接罚款!但不能因此收取景费,因为绝大多数人是爱护环境的。

网友“红杏诱我出墙来”则表示,如何区分商业婚纱摄影还是摄影爱好者外拍,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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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