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林木种苗生产管理初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2009年10月19日 10:18湖北省林业局

中国园林网10月19日消息:湖北黄冈是林业大市,抓好林业种苗生产管理对黄冈林业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努力,该市造林的基地供种率达到了80%,良种使用率达到了60%,林木种苗生产逐步走向了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道路,行政执法逐步走向了专业化、正规化、法制化的道路。主要表现在:

一是林木种苗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已建成以市级中心苗圃为重点,县市骨干苗圃为基础,乡镇社会性苗圃为补充的三级林木种苗生产体系,构筑了该市林木种苗生产的基础。目前,全市共建成了市级中心苗圃1个、县级骨干苗圃11个和1344个社会性苗圃(包括专业村、专业户苗圃)。2009年,全市林业苗圃面积达2万亩,其中,可育苗面积达1.2万亩。2010年,全市预计可出圃合格苗木1.6亿株,基本能满足今冬明春造林的需要。

二是种苗生产的科技水平得到提高。全市先后建立了栓皮栎、黄山松、马尾松、板栗、银杏、油茶、甜柿等10个主要造林树种的母树林、采种园和采穗圃;已建林木良种基地12处,种子园面积达到1700亩,母树林面积达到2800亩,每年可生产良种1.2万公斤。并引进杨树新品种26个,筛选出了适合该市不同地区栽培的优良品种11个。重点推广了良种板栗、美国紫李、油桃、巨森苹果、日本甜柿等一批经济林新品种,初步解决了育苗和造林用种用苗的盲目性的问题。

三是林业种苗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在造林季节,各地都开展了林业种苗行政执法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分别在报纸、广播、电视开辟专栏、专版,进行为期一个月或一周的连续宣传,重点宣传《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重大意义、执法程序、种苗信息等,提高了全民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意识。

四是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体系进一步得到加强。全市已建立市级林木种苗执法办事机构1个,县级林木种苗执法办事机构10个,配备了一些质量检验设备,种苗行政执法和技术检验人员已达102人,并定期开展了种苗执法培训,对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通过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了执法水平,保证了执法质量。

五是林木种苗“三证一签”制度逐步得到落实。目前,全市已在重点骨干苗圃和大型国有苗圃发放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186份,并定期进行年检和审核,有效地规范了主渠道的种苗生产经营活动。我们还规定,凡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所用种苗,没有“三证一签”手续的,一律不予验收报账,从源头上保证了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质量。

六是加强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以省林木苗质量监督检验站为依托,不定期对各地使用的种子质量进行全面抽查和复查,要求苗木在出圃前要按标准分级包装,建立种苗质量档案。凡是不具备“三证一签”的,坚决不允许调入或调出,不准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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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