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0月20日消息:林业项目贷款,政府给予最高3%的贴息补助。10月19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新出台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我市百万林农均可按照新规定享受到优惠政策。
“中央的林业贷款贴息只有注明了用于林业项目才可以享受到此优惠,其他用途均不享受。”19日,市林业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享受财政贴息的林业贷款是指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用于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林项目的贷款和林业小额贷款;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林项目的贷款包括工业原料林造林、毛竹低改、油茶造林、国营林场用材林苗木的培育、林农或林业职工造林贷款;林业小额贷款指林农和林业职工从事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当年贷款累计金额小于30(含)万元贷款。
在贴息对象方面,新办法规定,除继续对林业龙头企业和林农个人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产品加工贷款以及林场苗圃、森工企业多种经营贷款贴息以外,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木本油料经济林和沙区、石漠化地区的种植业贷款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也被纳入贴息范围。
据介绍,2009年我市林业贴息项目贷款总额9792.7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贷款余额1018.1万元,当年新增林业贷款6724万元,新增林业小额贷款2050.65万元。按照今年中央财政给予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计算,申请贴息资金293.7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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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