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0月26日消息:记者10月23日获悉,为充分调动全社会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省林业厅近日下发相关意见,鼓励广大林业企业和林农等利用非林业用地造林。
意见鼓励经营者利用非林业用地的一切闲散地块,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选用珍稀树种、乡土阔叶树种和其它速生树种,因地制宜、见缝插绿营造片林、林带或单株种植林木,种植密度应根据不同树种及其培育方向和经营目的确定;鼓励经营者依法承包、租赁非林业用地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在非林业用地上种植的林木,实行“谁造谁有、谁管理谁受益”的政策,允许流转、继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利用非林业用地造林及时发放林木权属证明,放开林木采伐和放行许可,减免相关规费,同时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加大项目扶持力度,鼓励发展林木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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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