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0月29日消息:10月21日~22日,全国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现场会在沈阳召开。与会代表结合各地区森防实际,就林权制度改革后森防工作如何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新形势,转变职能、服务林农,广泛地交流了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的经验,积极探索多元的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模式。
目前,我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形势严峻,2008年发生面积高达1.8亿亩,经济损失超过1000亿元。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发生和林改后分林到户、林农成为防治责任主体出现的防治能力弱、防治技术缺乏的现实,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社会化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4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以后,林业有害生物的社会化防治就成为一项重要命题摆在了广大森防工作者面前,全国许多地方在社会化防治组织的建立、工作指导、管理措施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多元化格局已初见端倪,并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森防总站在全国调查的社会化防治组织归纳分类显示,林业部门组建的防治队伍人员稳定、设备先进、执行力强,但竞争意识差,适应市场能力低;经营者自发组建的防治组织覆盖面广、积极性高,但技术和装备相对落后,防灾控灾能力较弱;社会化防治组织市场化程度高、发展潜力大,但管理还不到位,发展不够规范。
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总站长马爱国说,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的社会化防治是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今后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要适应林改、因势利导、扶持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政府和部门要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将林用防治器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畴,将村级森防员培训纳入全国新型农民培训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和培训力度,全面推行防治任务项目管理和招投标制、监理制。对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生态公益林比例大以及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严重发生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扶持建立防治专业组织;对用材林、经济林的有害生物防治,要发挥林场、林业企业、林业大户的作用,引导建立自主经营、管理的防治专业队;在林改地区,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林农的作用,建立家庭合作林场、“三防”协会等防治组织。
社会化防治在全国各地已不同程度展开,在林改地区的防治效果尤为明显。由于防治经费不足及病虫害暴发一般具有较长周期等因素,防治专业组织的人员收入呈现显著的不可持续性。代表们建议增加森防资金投入,保障防治队伍建设,同时提出建立森防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林业有害生物培训机构解决基层服务组织的技术问题,以解决专业防治公司在法律上的资质认证等问题,促进林业有害生物的社会化防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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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