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4日消息:各单位和市民只有栽树的义务,没有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权力,各居住小区确需伐移树木或变更绿化的须报经市园林局审批。市园林局近日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就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提出6项举措。
居住区绿化是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宜居城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居住区绿化伴随着城市大建设快速推进取得了长足发展,绿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也存在管理不到位,时有擅自伐移树木、侵占绿地、搭建小区设施等问题。
新出台的6项举措还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新建居住区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变更,老居住区绿化规划调整原则上不予行政许可;居住区绿化是社会绿化的基础,区、街、社居委三级均要加强监管;提倡居住区“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拆违还绿”;依法查处损毁居住区绿化的违法行为,对擅自伐移居住区树木、侵占居住区绿地的违法行为,依据《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恢复绿化,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