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规定树栽不活相关单位将要赔钱

2009年02月23日 09:51宁夏网陈秀梅

中国园林网2月23日消息:记者昨日了解到,针对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自治区林业局规定,从今年起,所有人工造林必须选择有水和能浇上水的地方,如果再出现栽不活的现象,将由报批和审批单位共同承担损失。

回顾我区多年林业建设,植树造林虽然花费国家巨资,但是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低下。据林业专家分析,其根本原因是把树栽植在没有水和浇不上水的地区;其次,往年因我区缺少苗木,大量树苗都是从陕西、河南、山东等地调运。从启苗、运输至栽植,前后至少花费一周时间,树苗失水过多,成活率在40%以下,再加上运到宁夏时正值风沙和干旱时节,几乎就是“活人栽死树”。据了解,今年我区计划完成造林170万亩,用于林业建设包括外援项目资金共有14亿元,比去年增加1亿多。为提高栽树成活率,林业局规定:今年所有人工造林地段重点选在城乡交通要道、沿黄河两岸,以及各流域沿岸、农田水渠等有水和能浇上水的地方。在退耕还林的荒山造林也要将造林地段选在能浇上水的区域。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报批单位和审批单位共同负责。同时要优先选择乡土树种,特别是退耕还林地的补种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什么树能活就先种什么树,确保人工造林的成活率。同时规定,凡是用国家资金的,一律在本区采购招标种苗,如没有种苗的,各市县要经林业专家组评审后方可采购招标,如违返规定将停止拨款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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