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12日消息:昨日,记者从福清林业局绿化办获悉,福清市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从3月10日起开始执行,凡未能履行全民义务植树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8元。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物运动实施细则》,福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农(林)场、水库、省市驻融单位所属男18至60周岁,女18至55周岁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都要依法参加义务植树。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全民义务植树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8元。该标准是按福州市物委、财政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榕价费字[1996]096号通知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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