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09年会的通知

2009年03月20日 08:59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景园学字[2009]第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会员单位: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定于2009年9月11~13日在北京举办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风景园林的发展历程;搭建风景园林学术交流和行业合作的平台,促进风景园林专业的科技创新。

二、年会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承办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支持单位: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

年会名誉主席:仇保兴

年会主席:陈晓丽

学术委员会主席:吴良镛、周干峙、孟兆祯

三、年会主题:融合与生长

“融合”既是中国风景园林事业的巨大挑战,也是巨大机遇。“风景”和“园林”如何融合?山水美学、环境伦理学与现代科学技术如何融合?自然要素与文化要素怎样融合?建筑背景、农林背景、艺术背景怎样融合在风景园林教育的大框架内?风景园林教育和规划设计实践如何互动?建筑-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如何实现多学科交叉融贯?

“生长”是中国风景园林事业的时代特征。中国风景园林生长之根是什么? 时代促使风景园林学科产生了哪些新思想、新认识?中国风景园林的实践领域有哪些新的拓展?未来新的生长点又在哪里?中国风景园林事业如何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实现跨越式发展?

最终,如何构建中国风景园林和谐而富有生命力的学术、教育和实践平台?

四、活动安排

(一)开幕式和主旨报告

年会开幕式将于9月12日在清华大学举行。风景园林行政主管部门、IFLA、清华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将到会致辞。会议将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就风景园林发展的热点问题作主旨报告(附件1)。

(二)分会场

年会设4个分会场(附件1)。每个分会场设3个议题,每个议题包括1个主题发言和3个论文发言。

(三)技术考察

会后,将组织代表进行技术考察。内容包括: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含国家体育场和国家游泳馆)及奥林匹克森林公园。

(四)其他活动

年会期间,将召开学会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议、省市学(协)会秘书长会议,并举办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09年会优秀论文评奖和2009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等活动。相关细节将另行通知。

五、参会人员

学会会员、风景园林工作者均可参会。请省市学(协)会、单位会员、高校等单位积极组织人员报名参会。请各位理事、各省市学(协)会秘书长届时到会。

六、报名方式与费用

(一)报名方式

报名可登录年会网站(www.chsla2009.org)在线报名;或填写参会报名表(附件3),发至年会秘书处邮箱。

因参会名额有限,年会将按照报名先后确定参会资格,请有意参会者尽早报名。

(二)费用

年会注册费1200元/人。8月10日前办理,注册费优惠200元;本会会员注册费优惠200元。

技术考察为自选内容,需另缴费180元/人(含门票、午餐、车费)。

七、论文征集与评奖

年会向广大会员和风景园林工作者征集论文。有关征文要求见附件2。拟提交论文者请于6月3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通过年会网站(www.chsla2009.org)在线提交或发电子邮件至年会秘书处(征文组)。

年会学术委员会将对提交论文进行审核并评奖。录用论文将收入年会论文集,并有权参与优秀论文评选。提交论文者可获优先参会资格。

八、其他

有关年会、论文评奖、大学生设计竞赛等信息将陆续在年会网站(www.chsla2009.org)发布,敬请关注。

年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会务组:

电话、传真:010-62797018,58933918

电子邮箱:chsla2009@vip.sina.com

联系人:邬东璠、付彦荣

征文组:

电话:010-88382517-818/823

传真:010-88381394

电子邮箱:chslapaper2009@ vip.sina.com

联系人:金荷仙、曹娟

年会网站:www.chsla2009.org

学会网站:www.chsl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