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圆明园罪在用地还是罪在名号【评】

2009年03月28日 10:44中国网舒圣祥

中国园林网3月28日消息:2008年2月,浙江横店方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高调宣布,“按1∶1的比例重造一座圆明园”,遂引起全国范围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但此后项目进展陷入停顿。国土部上海督察局人士表示,该项目规划用地6165亩,其中3096亩土地不符合横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基本农田1057.4亩。横店重建圆明园的梦想就此终结。(3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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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应该算是一则“旧闻”了。因为据说早在2008年5月,国土部就一道“密令”冻结了横店所在的东阳市的土地利用指标,那时起重建圆明园计划实际已经流产,只不过一直不为外界所知罢了。有很多网友为此叫好,批之“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其实这完全是一种想当然,人家早已明确表示过“不要国家补助一分钱,不向银行借贷一分钱,不向企业摊派一分钱,不向老百姓借用一分钱”。

无论北京圆明园管理处“坚决反对”横店重建圆明园,还是横店宣布要重建圆明园,本质上都是在争一个“钱”字。我坚决反对北京圆明园一系列政府投资的重建之举,却对横店集团出于旅游目的的园林仿建宽容视之。建于圆明园遗址之上的才真叫“重建”,别地另建充其量也只是“仿建”。这事儿,只要不是政府投资而且资金来路正常,土地项目审批也没有问题,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兴建,却唯独北京圆明园遗址公园不可以,因为那里代表的才是历史的真实。

横店重建圆明园,资金来路没什么问题,也不需要任何政府投资,却在土地审批上流了产。严格土地执法当然是好事,只不过细究之下,却也多有蹊跷。据国土部人士透露,重建圆明园的信息发布后,“一些反对重建圆明园的社会人士通过信访渠道,向国土资源部反映了大量问题和意见”,然后国土部领导“在群众信访信件上作出批示,要求上海督察局立即摸清情况”。这是否说明北京圆明园方面的“坚决反对”对重建圆明园计划流产确实发挥了奇效?换言之,这是纯粹作为一起主题公园违规用地案件被查处呢,还是确与其竟然胆敢名曰“圆明园”有关?

上海督察局人士表示,横店新圆明园违规有两大核心证据:一是“东阳市政府将项目拆分为7个子项目”,这是违规土地审批中的惯招;关键在第二点,即用地申报违反国家供地政策。因为国土部与国家发改委2006年联合下发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第十四条规定:“主题公园(影视城)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应该说,在“两大核心证据”里,第一条主要是个程序问题,第二条才是实质问题。

仅“主题公园(影视城)禁止占用耕地”一条,按1∶1比例重建圆明园的梦想,不仅在横店不行,在任何地方大概也都不可以。问题是它却经不起类比:横店重建圆明园固然不可以,上海开建迪斯尼公园为何就可以呢?据媒体报道,上海迪士尼项目总占地面积可能达到6-8平方公里,数倍于香港目前的迪士尼主题公园,也是横店重建圆明园规划用地的1.5到2倍左右,这么大片的土地难道不会占用耕地?外来的主题公园可以兴建,本土的主题公园却只能流产,这是否仍和这个本土主题公园名曰“圆明园”密切相关呢?